西社拐么么讀書會

出自KMU Wiki

在2012年11月12日 (一) 23:30由Yanchelin (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目錄

一、作者簡介

本書為中華音樂人交流協會主辦,由陶曉清與馬世芳(母子)策劃,葉雲平主編,多位知名DJ、作家、記者等合力撰寫本書專輯評論。

二、摘要

三、心得感想

淺談音樂及台灣流行樂

音樂可以改變社會?流行音樂與社會脈絡?

    近年,可從新聞媒體報章雜誌上看到,許多知名音樂人積極參與社會公共議題、為特定族群發聲,甚至某些樂團被認定為有政治色彩而被詬病。有一句口號,「音樂歸音樂,政治歸政治!」。不管如何,流行音樂與社會發展及文化是無法脫離,而綜觀國外流行音樂史,許多流行經典的歌曲很難與當下社會氛圍脫離,流行音樂中可看出該社會當下之文化及脈絡。而討論前,就音樂本身有幾點想法先提出來分享。

     1.音樂不應該被以表面形式來評判或被加諸特別的眼光。

     2.音樂沒有「純音樂」形式存在。

     3.音樂背後文化內涵及意識需要被彰顯。

以流行音樂之大宗-搖滾樂為例,討論音樂形式與社會脈絡之關連。

     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前期,搖滾樂剛萌芽時,並不被大眾視為種反叛意識或與社會運動串連的音樂。搖滾樂僅被視為青少年拿來跳舞、譁眾取寵的商業化音樂。這時期社會運動大都與民謠音樂結合為主,民謠大都以簡單的木吉他伴奏,唱出具有社會議題及反叛意識歌曲。因此,民謠被視為「真誠」的音樂形式,而搖滾樂則是「商業化」的音樂,這與現在搖滾樂給人的印象大不相同。而其中鮑勃‧迪倫(Bob Dylan)為當中民謠歌手的翹楚,可是當1965年Dylan改變曲風唱起民謠搖滾,許多民謠樂迷完全不能接受,Dylan視為背叛者、騙子,認為向商業音樂靠攏而被大肆批評,演唱會上常有激動的民謠歌迷以各種形式干擾表演。但事實上,Dylan一樣唱著濃厚社會意識的歌曲,他只不過是換個方式表達而已,音樂的內涵不該只是由表面的形式來評判。搖滾樂往往被視為是「英美」、「白人」的音樂。50年代貓王(Elvis Presley)、60至70年代的鮑勃‧迪倫(Bob Dylan)、披頭四(The Beatles)、滾石樂團(The Rolling Stones)、齊柏林飛船(Led Zeppelin)、平克‧佛洛伊德(Pink Floyd)等著名搖滾歌手樂團幾乎都是白人,卻許多人不知道搖滾樂受黑人音樂-藍調影響深遠。60年代起,英國的搖滾樂團開始走紅並發起追溯搖滾樂根源的運動,使大眾了解到40、50年代的黑人藍調歌手Muddy Waters、Elmore James、T-bone Walker、Howling Wolf、及搖滾樂手Chuck Berry、甚至30年代的Robert Johnson等人可說是直接或間接促成搖滾樂成型的推手。齊柏林飛船吉他手Jimmy Page就曾表示:「滾石樂團是Chuck Berry的聖子,而Howling Wolf是我們的聖父。」除此,滾石樂團是Muddy Waters的頭號歌迷,團名直接以Muddy Waters的歌曲-「Rolling Stone」命名。另外,被認為對音樂最具影響力的搖滾樂團披頭四早期甚至可說是翻唱Chuck Berry許多名曲而走紅。而這可以引領出兩個議題。其一,為什麼黑人音樂對搖滾樂影響重大,但卻被認識的不多?原因乃是種族歧視,當時黑人樂手遭受歧視、被主流媒體所忽略、作品被剽竊、被抄襲的不平等待遇可以想見,這著實是當時的悲哀。其二,為什麼一個可說被歧視的音樂可以成為代表美國的音樂?原因在於音樂融合,如20年代至40年代美國主流音樂為爵士樂,爵士樂雖主要為黑人音樂的元素,但其風格仍融入了白人傳統的古典樂的元素。50年代的搖滾樂也是如此,搖滾樂融合了黑人的藍調及白人風格的鄉村樂。種族隔閡及音樂融合的矛盾,相信這是搖滾樂多元、多變的曲風、文化融合及反抗特性的根源。在台灣,搖滾樂總是給人不太好的印象,搖滾樂與吵雜、不入流、叛逆劃上等號或是被僅視為種流行文化的表徵,音樂的價值因此被抹煞殊為可惜。

反觀台灣主流音樂圈也有類似的情況,如音樂圈裡有許多原住民歌手,但流行音樂裡幾乎找不到純原住民語的歌曲,多數也對原住民音樂總是存在著刻板印象,認為原住民的歌僅只於快樂的慶豐收的歌罷了。著名的台東馬蘭部落阿美族民謠「馬蘭姑娘」,由於旋律優美從50年代起至今常被改編、傳唱。70年代被改編成國語歌曲,歌詞節錄如下「…馬蘭的景緻壯麗,好比一幅畫健美的馬蘭姑娘,豔麗勝朵花,豔麗勝朵花。高山男兒強壯多情,心想女嬌娃…。」歌詞與名曲「高山青」如出一轍,可原本族語歌詞原意講得是少女向母親請求允許婚事,如果不允許將臥軌自殺,表現對抗傳統阿美族母系社會的堅強情感,歌曲原本想傳達的意識整個被抹煞,藴涵的議題沒被討論,這非常的可惜。在民國60年代的時空背景,環境不允唱原住民語及這樣題材的歌詞可以理解,但是現今純原住民語的歌曲仍沒有在台灣聽見,而這是環境的問題,如部分人視台語歌曲就被視為不入流、屬於中、低階層的音樂,優勢的族群對自己的母語就這樣對待了,更遑論對待較屬弱勢的客家及原住民族群。台灣現今的流行音樂常被人詬病過於商業化、沒有內涵、創新等,問題似乎指向在唱片公司,只為了賺錢而棄聽眾不顧。姑且不論是否皆為唱片公司迎合大眾的的問題,我們應該來正視台灣目前的音樂教育環境。台灣的音樂教育可以說是都被西方古典樂壟斷,音樂系所從來教的僅只於西方古典古典樂或傳統民俗音樂,中、小學音樂教育大都侷限在古典樂、少有傳統歌謠,而大學的音樂欣賞課程仍以古典樂為止,為什麼在台灣學音樂要以西方古典樂為主?為什麼學音樂一定要從西方大調音階學起、而不從五聲音階學起?這影響多數人以古典樂的角度來看待音樂,這是問題所在。

音樂沒有純音樂的形式存在,音樂是源自於個人意識的延伸,是文化產物。音樂沒辦法與政治、社會現實脫鉤。世上,有多少樂團宣揚反戰精神、愛與和平、反威權統治、維護自由與人權等政治性的議題,在台灣反而變成避諱的行為。音樂沒辦法與政治脫鉤,但我們該有一個開放的態度去看待音樂。如已故民歌手-李雙澤歌曲-「美麗島」,我認為並沒有所謂的顛覆政府、鼓吹台獨的意識在裡面,歌曲只是單純頌揚涵養我們的這一塊土地,怎麼解讀來至聽眾的本身的政治色彩影響,為什麼「美麗島」不可以當做環保歌曲?音樂不該由政治力介入干擾,但音樂不該避談政治。音樂該反應出社會的真實面貌、問題,這該是屬於政治範疇。音樂本來的力度來於此,音樂是人對外環境有所感觸而發,若避諱將嚴肅社會議題、關懷及自覺融入音樂中,音樂還剩下些什麼?音樂不該僅只談個人情愛、玩樂。談論愛情的歌曲沒什麼不好,音樂也是情感下的產物,在其中可得到需要認同、得到慰藉。談論玩樂的音樂可以營造幸福感,鼓勵人們追求快樂、幸福,這沒什麼不好。只是,音樂不該被局限、排除特定議題,各種音樂該發展其各種可能。輕鬆的Bossa Nova也可講環保議題,激烈的Death Metal也可以講開心的事。搖滾樂不一定要談衝撞、反抗體制才算搖滾樂。但是,我們該避免政治力干擾音樂,每首歌如同每個人的意見、理念,都應該排除種族、性別、年齡、黨派等外在條件,歌曲不論所抒發的為何都該被尊重,不該被外力扭曲。

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