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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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壽南先生,西元1912年2月3日出生於南投縣草屯鎮。自幼個性溫文,行事正直,聰敏好學。1929年台中一中畢業,1932年台北高等學校畢業,1937年畢業於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同年日本文官高等試驗司法科及格。1943年在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擔任判事,翌年返回台灣後於台灣總督府台南地方法院擔任判官,為日據時代極少數幾位台籍法官之一。至光復後,民國34年(1945年)12月,轉變成台南地方法院,歷任推事、庭長。民國37年以後,歷任台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庭長等職,於民國39年至47年擔任高雄地方法院院長,而與高雄地區社會人士逐漸熟識,其後於民國47年至64年主要任職於台南市,擔任台南地方法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首席檢察官及院長。


  便在此一階段,洪壽南先生於民國51年8月獲邀出任高雄醫學院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開始參與高醫學校發展情形。至民國55年9月,首任董事長陳啟川與創辦人杜聰明博士一起請辭,由洪壽南先生接任第二任董事長,魏火曜博士接任第二任院長。自此至民國61年5月,洪壽南董事長於六年任期內,以其法律專業背景為高醫建立許多重要的法規制度。任期中首先面臨的是魏火曜博士於56年一月底因需返回台大醫學院任職而請辭院長,經洪董事長之努力,於7月間選定楊振忠博士接任院長一職。56年間,通過並修正一系列職員工考核辦法及員工獎懲辦法,修正通過員工及眷屬就醫優待辦法,教職員工出國進修辦法等,為高醫建立許多重要的規範制度。56年底通過員工福利委員會組織簡章,至次年修改員工福利委員會組織規程,至59年員工福利委員會改稱員工消費合作社;可以看出洪董事長對員工福利制度之用心。洪董事長任職期間最為人津津樂道的除了法規制度的強化,另一重點便是校園土地的完整維護,回收被違建侵佔之土地;而56年7月,洪董事長與高雄市政府商定拓寬十全一路,並鋪設柏油路以利交通。59年11月,總價三千七百萬之新建附設醫院落成啟用,配合交通條件之改善,院務發展快速,教學研究、醫療服務皆有日新月異之成長。


  民國61年5月洪壽南先生卸任高醫董事長之後,持續任職於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院長。並歷任台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及院長,於民國68年出任司法院副院長,直至76年卸任,並轉任總統府資政。洪壽南先生於民國86年01月辭世,畢生為台灣司法體系貢獻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