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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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編輯] 洗手法

[編輯] 目的:


  • (一)避免工作人員被傳染性病菌感染


  • (二)防止院內交互感染的發生


[編輯] 政策:


  • (一)普通洗手:例行照顧患者時,以及上、下班前、吃飯前、如廁後、鋪床後、治療後均要洗手。


  • (二)保健洗手:(帶手套後仍要洗手)
    1.執行侵入性醫療,如導尿、靜脈注射。
    2.照顧特別易感染的病人,如低抵抗力宿主。
    3.接觸傷口前後。
    4.接觸黏膜、血液、體液、分泌物或排泄物之後。
    5.接觸受污染設備後,如尿壺、便盆。
    6.照顧傳染性疾病或臨床上、流行病學上具有多種抗藥性細菌之感染或菌落形成之病患。
    7.在高危險性單位(如加護病房、嬰兒室),照顧每位病患之前。


[編輯] 設備:

    1. (一)洗手台
    2. (二)殺菌成分之洗手劑
    3. (三)洗手乳
    4. (四)擦手紙


[編輯] 步驟:


步 驟 要 點 與 原 則
(一)取下手上的戒指及手錶等飾物。

(二)雙手放至感應式洗手臺下,使之感應水龍頭流水。
(三)以水潤濕雙手。
(四)普通洗手用洗手乳,保健洗手則使用含殺菌成分之洗手劑,並搓揉使泡沫產生。
(五)沖水。
(六)雙手離開感應式洗手臺,使之停止流水
(七)取擦手紙擦乾雙手。


指甲剪短。




範圍包括雙手、手脕及手肘1/3處,特別注意指尖及指縫處,搓揉數次至少10-15秒。
所有泡沫務必清洗乾淨。尤其是指縫。

以免洗淨的手再次受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