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仁武廠汙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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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台塑仁武廠汙染事件

1.仁武廠簡介:

員工人數:1600人

主要產品:PVC粉、氯乙烯液鹼、聚丙烯纖維、Li電池電解液、電力

地址:高雄縣仁武鄉水管路100號

2.污染事件簡介

台塑仁武廠汙染事件是台灣塑膠工業公司在高雄縣仁武廠區的汙染物超量事件。台灣的行政院環保署在2009年的檢驗中,驗出廠區的地下水及土壤含有超出國家標準含量的1,2-二氯乙烷、氯乙烯、苯及氯仿等物質。該工廠在2006年時已發現1,2-二氯乙烷從廢水集液池與水溝外洩至周遭的土壤,並且將汙染源封閉,但直到2009年才在高雄縣政府的要求下提出相關的整治計畫。

事件揭露後,仁武鄉的居民與民意代表發起了抗議活動,並要求該工廠遷出當地。[2] 台塑的董事長李志村也為此到了當地,該公司的相關人員在說明會中表示,高雄長庚醫院將會提供免費醫療諮詢給仁武廠附近居民。 高雄縣環保局則預計會將此事件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除了已確定來源的污染外,附近的後勁溪也在過去的研究中顯示已遭受超標的化學物汙染。

2011年2月,經過台塑委託調查,顯示仁武廠的氯乙烯廠及氟氯烴廠兩區與周邊土壤、地下水受氯乙烯、1,2-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烷和氯仿等物質汙染;廠區外仁武區五和里處監測井、中華里的地下水與後勁溪水也檢測出汙染。此外,在聚氯乙烯廠也有零星汙染。之後經過專家討論確定調查結果,並進入整治階段。


[編輯] 台塑仁武廠污染大事記

•1972 仁武塑膠廠開工生產(PVC產能2,400噸/月)

•1980 台塑仁武廠氯氣外洩,八卦村居民中毒就醫,農作物八十公頃受到危害。

•1988 台塑未獲建照,擅自擴建氟氯碳廠。八卦村民以竹竿木棒擋路,禁止台塑冷媒槽車出入。

•1989 台塑仁武廠氯氣外洩,十餘公頃稻米枯萎。

•1998 台塑把一批約3,000噸的汞污泥運到柬埔寨施亞努市棄置,造成工人與當地居民生病、死亡,被柬埔寨當局抗議,引發國際譴責。

•1999 汞污泥運回高雄港(含空桶、土壤增加至約5,000噸),隔年運回仁武廠處理。

•2000 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林啟燦教授檢測出後勁溪流經台塑仁武廠後就遭到含氯有機化合物污染,私下與台塑高層懇談後,後勁溪中污染物濃度隨即下降。

•2002 屏東赤山巖地下查獲非法偷埋8,238公噸汞污泥,負責清運的「運泰公司」承認運自台塑公司,但政府透過法律訴訟向台塑求償失敗,最後出資1.5億委託台塑仁武廠處理,但因仁武居民反對,至今不了了之。

•2006 後勁溪中含氯有機物濃度再度攀升,達1,000ppb。

•2007.3 高雄市教師會生態中心與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召開記者會,揭露後勁溪遭含氯有機物污染的事實,並擔憂下游1,390公頃農地遭到毒水污染。記者會後,後勁溪污染濃度再度下降。

•2007.7 後勁溪含氯有機物濃度三度飆高,突破5,000ppb,此後數年居高不下。

•2009.12 環保署證實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遭十多種含氯有機化合物污染,其中1,2-二氯乙烷超標30萬2,000倍,堪稱世界第一。

•2010.2 高雄縣政府公告台塑仁武廠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

•2010.3台塑仁武廠土水污染恐危害1390公頃農地。

•2010.3 媒體披露台塑仁武廠隱匿不報長達9年,舉國同聲譴責!

•2010.5 地球公民基金會發表民間自主檢測地下水井報告,證實污染擴散至廠外。

•2010.9 侯彩鳳立委主導,台塑與六村村長簽訂協議書,由台塑補貼每年每戶1,000元自來水費,但居民對污染議題「不得提出任何主張」。

[編輯] 起源經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8年辦理「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有機溶劑污染潛勢調查及查證計畫」期間,於98年7月進場調查台塑仁武廠之土壤及地下水品質是否受到污染,並於同年11月完成查證報告,確認該廠之土壤及地下水已遭受嚴重污染。調查結果發現台塑仁武廠地下水毒物超標30萬倍,環境中的1,2二氯乙烷、氯乙烯、苯等十一種有毒化合物都超出標準,其中最駭人的是:會致癌的1,2二氯乙烷竟然超出管制標準高達三十萬倍,氯乙烯亦超標九七五倍,苯超出七十倍。成大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主任李俊璋表示,1,2二氯乙烷是國際癌症研究署確定的動物致癌物,會引起肝毒性與神經毒性;氯乙烯單體屬於第一級的確定人類致癌物,除了引發肝血管肉瘤外,也與腦癌、肺癌、血癌、淋巴癌有關;苯則和白血病與肺癌有關。台塑仁武廠一度指稱環保署係採樣到原物料液態,數值才會如此驚人,但此說法不為環保署接受。後來台塑又懷疑是廢水設備在九二一地震後破裂,滲漏所致,但廢水設備為何會滲出原物料液態?台塑辯詞實在難以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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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場址於98年之土壤、地下水污染調查結果,其污染情形如圖1所示,以下就氯乙烯(VCM)廠及氟氯烴(HCFC)廠之調查結果分別說明其污染之情形。

VCM廠

針對VCM廠採集2處土樣分析,其中S9822-01分析結果檢出1,2-二氯乙烷濃度為6,060 mg/kg(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為8 mg/kg);四氯乙烯濃度為16.5 mg/kg(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為10 mg/kg);氯乙烯濃度為29.3 mg/kg(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為10mg/kg)。S9822-02檢出順-1,2-二氯乙稀濃度為18.3 mg/kg(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為7 mg/kg)、氯乙烯濃度為10.6 mg/kg。 VCM廠之標準監測井MW9822-01有10項超過地下水第二類管制標準,各地下水污染物項目測出最高濃度彙整如下: 1,1,2-三氯乙烷濃度為8.58 mg/L、1,1-二氯乙烯濃度為1.09 mg/L、1,2-二氯乙烷濃度為15,100mg/L、苯濃度為3.59 mg/L、氯仿濃度為16.1 mg/L、順-1,2-二氯乙烯濃度為2.11 mg/L、二氯甲烷濃度為1.35 mg/L、四氯乙烯濃度為2.51 mg/L、三氯乙烯濃度為4.12 mg/L及氯乙烯濃度為19.5 mg/L

HCFC廠

HCFC廠之標準監測井MW9822-08有7項超過地下水第二類管制標準,各地下水污染物項目測出最高濃度彙整如下:1,1-二氯乙烯濃度為4.73 mg/L、順-1,2-二氯乙烯濃度為3.26 mg/L、二氯甲烷濃度為1,120 mg/L、三氯乙烯濃度為0.18 mg/L、四氯乙烯濃度為3.56 mg/L、氯乙烯濃度為1.49 mg/L、四氯化碳濃度為0.098 mg/L。

專家表示長期暴露在這些有毒物質中,通常肝腎會先受損,要定期體檢,注意肝腎功能是否異常。另外,塑膠製程中難免會產生揮發性污染物,一旦聞到臭味就要立即離開;密閉空間如果有土壤,要保持空氣流通,工作時記得戴防水手套,避免皮膚接觸到排放的廢水或製程中產生的廢液。

事後應應措施

[編輯] 地方政府:

1.高雄縣政府依法公告台塑仁武廠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組成專案小組專門調查此案件。

2.引進地下水抽取設備,防止污染範圍擴大,限制廠址週界範圍內地下水禁止飲用或使用,並要求廠方儘快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整治計畫。

3.在立委的協調下, 六個村的村長和台塑簽下了4點協議

一、台塑同意補貼村民,因高雄長庚醫院辦理之健康檢查後,依檢查報告須返回高雄長庚醫院複檢及治療之村民掛號費及部分負擔,以及應至少補助一週之看護照護費。

二、台塑同意自99年10月份起全額補貼村民每戶每月供民生用之自來水基本費,迄至仁武廠終止營運之日止。

三、有關請款及付款之方式及具體細節,由雙方另行協議。

四、村民同意就本次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環保爭議事件,不再提出任何主張或訴求。


[編輯] 中央政府:

1.環保署要求廠方管制廢水不得外流,避免影響附近農田灌溉渠道,如不改善,將勒令停工。

2.環保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對台塑仁武廠開罰60萬元;另外也爰引行政罰法,對台塑裁處罰鍰8千萬元。

3.環保署將台塑仁武廠從「控制場址」提升為更嚴重的「整治場址」,意即控制場址經初步評估後,有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時,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後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依調查評估結果訂定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

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

汙染源:含氯有機溶劑

經費:7億4650萬元

整治範圍:廠內土壤及地下水、廠外中華里及五和里地下水

期程:廠內土壤5年、廠內地下水20年、廠外地下水3年

整治方法:廠內地下水使用地下水循環井系統及化學、生物處理,土壤則採升溫式土壤氣體循環系統、蒸氣注入、土壤抽氣或搭配化學氧化法;廠外地下水採化學氧化及生物處理


[編輯] 廢氣汙染的永續發展

台塑仁武廠為配合環保署推動之空氣汙染總量管制計畫目標,優先對高高屏地區實施總量管制,並因應高雄縣環境保護局訂定之各種空氣汙染物排放削減量目標及期程,進行空氣汙染排放量減量計畫。 而仁武廠內既有之五套鍋爐蒸氣發電設備中,因M71、M72蒸氣鍋爐設備老舊,且無汙染防制設備,因此仁武廠以蒸汽產生量500公噸/小時,發電量49900千瓦之汽電共生設備來汰換既有M71、M72兩套鍋爐發電程序設備,汰換後之製程名稱為M71製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汰換後之M71鍋爐汽電共生程序其發電量較原M71、M72製程之發電量一小,產氣量略微增加,空氣汙染物排放量則減少,可有效改善空氣品質。

綜合上述,本計畫開發主要目的可歸納為下列兩項:

(1)配合高高屏總量管制政策,改善高高屏空氣品質。

(2)汰換老舊設備,減少污染產生量。

仁武廠M71鍋爐汽電共生程序利用燃煤鍋爐產生汽發電,並裝置選擇觸媒還原設備、靜電集塵器、排煙脫硫設備,並在鍋爐排煙道出口裝設排煙監測器,以利掌握排放濃度可符合管制標準,其空氣汙染物排放濃度:粒狀物為25mg/Nm3、硫氧化物為20ppm、氮氧化物為50ppm,為降低空氣汙染物排放量對空氣品質之影響,本計畫於離峰時間降載,每天降載時間為9小時,運轉效率為93%,故每年之空氣汙染物排放量:粒狀物為125.91公噸/年、硫氧化物為287.84公噸/年、氮氧化物為516.09公噸/年。另外本計畫每二年進行一次歲修,每次歲修時間為30天,平均每一年歲修時間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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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所產生的空氣汙染主要來源包括燃燒系統排氣及物料貯存運輸逸散污染兩大類。以下分別說明之:

一、燃燒系統廢氣特性 本系統蒸氣鍋爐主要燃料為煤,燃煤量為60.0公噸/小時,燃燒後之廢氣含有粒狀物、硫氧化物(SOx)及氮氧化物(NOx)等污染物,設計之汙染物排放濃度皆低於高雄縣加嚴之排放標準。以下分別說明各項汙染物所採取的防制措施: 1.粒狀物之控制 燃煤鍋爐產生之廢氣中懸浮微粒,以靜電集塵器集塵處理後,廢氣再經由對脫硫設備去除粒狀物。 2.硫化物之控制 利用靜電集塵器去除鍋爐廢氣中所含之粒狀物後,再經脫硫設備,除去廢氣中之SOx,其處理後之SOx濃度可符合高雄縣加嚴之排放標準50ppm。 3.氮氧化物之控制 鍋爐採用低NOx燃燒器,經SCR處理後可符合高雄縣加嚴之排放標準100ppm以下。本計畫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如表2.1-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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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5本計畫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 濃度 排放濃度 高雄市加嚴標準 汙染物 粒狀物(TSP) 25mg/Nm3 1860.3*Q-0.386 氮氧化物(NOx) 50ppm 100ppm 硫氧化物(SOx) 20ppm 50ppm

二、物料儲運系統 物料儲運系統之汙染源包括生煤供應系統飛灰、底灰之貯存運送。以下分別說明各項逸散源之防制措施: 1.生煤供應系統 本製程燃煤主要由國外進口,其來源有澳大利亞、印尼及大陸等,每年所需之最大燃煤量為525,600公噸,煤輪停泊於高雄港卸煤碼頭,以卡車載運至本廠貯煤倉儲存,生煤經由磨煤機磨粉後再送入鍋爐燃燒。 2.飛灰、底灰運送及貯存 由靜電集塵器收集下來之飛灰均以密閉之空輸系統送至飛灰貯槽儲存,且飛灰貯槽均設有袋濾式集塵機收集粒狀汙染物,減少飛灰外逸。鍋爐底部所排放之底灰則收集暫存於底灰貯槽。

三、廢棄物特性及其處理方式 本系統運轉後之廢棄物產生源主要為燃燒系統所產生之飛灰、底灰和脫硫系統所產生之脫硫污泥。表2.1-6為本計畫之廢棄物產生量及其處理方式。燃燒系統所產生之飛灰,底灰主要來自於生煤中所含之灰份,預估每年產生飛灰54,750公噸及底灰9000公噸,飛灰及底灰均屬於公告再利用之廢棄物,將提供作為水泥原料、建材原料、混凝土添加料、工程填地材料、製磚材料、人工骨材等用途進行再利用。脫硫污泥由汽電共生設備排煙脫硫廢水所產生,每年產生量為7300公噸,將送至經濟部核准之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若再利用機構因故關廠、停止收受無機污泥、處理量不足或其他因素無法進行再利用時,本場將依廢棄物請理法相關規定進行清除、處理。

表2.1-6 本計畫廢棄物產生量及其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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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台塑仁武廠汙染事件—水汙染

氯乙烯等產品的製造過程會產生含有多種毒性化合物的廢水。為了清除廢水中的污染物,台塑仁武廠區內設有廢水處理廠。但自2009年7月開始,行政院環保署多次進入該廠區進行調查,發現其土壤及地下水已遭受嚴重污染。氯乙烯廠區地下水所含污染物計有1,2-二氯乙烷等10項毒性化合物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物管制濃度,倍;氟氯烴廠區地下水所含污染物計有二氯甲烷等7項毒性化合物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物管制濃度。第一類地下水指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的地下水,第二類則為第一類以外的地下水。

為進一步了解台塑仁武廠周邊地下水污染情形,高雄縣政府在環保署的協助下,自2010年3月開始進行仁武廠外標準監測井及民井地下水水質調查。在廠外5口標準監測井中,編號MW07監測井地下水中1,2-二氯乙烷濃度高達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物管制濃度(0.05 mg/L)的7.1倍。在已完成地下水採樣分析的106口廠區周邊民井中,計有18口檢出地下水污染管制項目的污染物質。

台塑公司承認,仁武廠區內的地下水泥結構廢水收集池早於2002年即已發生水泥龜裂,導致廢水滲漏進入地下水的情形;但於四年後才將地下水泥結構廢水收集池改為地上鋼構貯槽,並設置地上鋼構廢水處理廠;至於相關的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則遲至2009年12月中旬,在高雄縣政府要求其於一個月內採取緊急必要措施下,才開始設置數口地下水整治循環井。

水汙染範圍的界定

台塑於91年規劃委託顧問公司進行仁武廠區土壤及地下水調查計畫,於92年委託佳美環境科技公司(下稱佳美公司)進行仁武廠區土壤及地下水之調查計 畫,由於仁武廠區屬於較舊製程且範圍廣大,早期建廠資料保存不齊全,故仁武廠之土壤及地下水調查工作延宕至94年5月完成。惟佳美公司於94年5月提出的 總結報告,但無法確切說明污染團位置、污染洩漏源。台塑94年11月完成『地電阻』調查,氯乙烯(VCM)廠內污染團位置及溶解相污染團之相對位置才大致了解。

地電阻: 地球物理方法-地電阻法(Electrical Resistivity Tomography;ERT)即為利用直流電或低頻交流電經由一對電流極A、B將電通入地表下,建立人為電場。藉由地層間介質 不同,而具有導電性之差異,故可利用另一對電位極M、N測量電場在M、N之間的電位差,由此求出地層視電阻率(Apparent Resistivity),進而估算地下地層的導電性分佈。因此可用地層的電阻率來研判地層的岩性、含水量及含鹽度,或探測地層內的異常構造及物體如地下 結構物、污染物質等。地電阻法不僅可量測地表下2維及3維之影像,更可搭配長期監控之4維監測影像監控污染擴散或整治成效,並在短期間內進行大面積之調查作業,快速定位污染場址內高污染潛勢區範圍,並可作為標準監測井設置、採樣及開篩深度參考之依據。避免不必要之井設置或人為誤判將井規劃在非重點污染位置上。污染場址若需進行整治時,地電阻法亦可提供污染範圍及深度之界定並提供整治方法或挖除土方量之參考依據。

[編輯] 仁武廠水汙染後續處理方法

有鑑於林園廠地下水處理歷經多次技術瓶頸並加以克服改良,方可確認循環井之處理效能,但仁武廠考量與林園廠水文地質條件不同,因此不敢貿然的將此循環井技術立即推廣採用,為尋求更有效、更適切仁武廠區水文地質條件的整治技術,佳美公司於95年起即邀請美、日等工程公司評估仁武廠地下水改善措施,並在96年至97年初另邀請兩家有整治實績之日本公司檢討可行的地下水處理方案, 其中一家提出傳統抽除法(Pump & Treat),另一家提出生物阻絕牆法,但均不敢承諾可以在數十年內完成整治。最終經佳美公司評估,仍以循環井法在含氯有機溶劑之場址為最可靠,因此於97 年3月即定案採用循環井法整治。


傳統抽除法: 抽取處理法是一項針對飽和層地下水中溶解性污染物的整治方法,該法兼具控治污染團擴散的功用,因此,本法除可歸類為整治技術外,亦可歸類為圍容(containment)技術,與水力隔絕方法類似。此法所用的設備包括抽取井與地面處理設備兩部分,抽取井的設計視場址特性而定,而地面處理設備則視污染物特性而定。通常地下水 一旦抽出後,其處理方法與廢水處理差異不大。但是,此法的整治期程一般都很長,且往往在停止抽水後會有濃度回升的現象,因此常有抽取一段時間後及停止一段 時間,之後再進行抽水的操作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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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阻絕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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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井法: 去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循環井方法,所述循環井是一個在污染地内,根據土壤性質、污染程度及設備對土壤的影響半徑,循環井以連續梅花狀、方格或六面体形布局,循環井是打1~N个直徑不小於100mm、深度大於1米的水井,在此井内进行曝氣、吹脱、抽提、加藥處理工藝进行污染水的处理 (1)吹脱:將井水即地下水提升至井頂部后通過噴淋頭向下噴淋 (2)曝氣、抽提:井内曝氣和氣体真空抽提增加氣液傳質界面,增强氣體吹脱效果,井内曝气时,增加地下水中溶解氧含量,使得被污染的水在有氧的環境中 (3)加藥:根據污染程度及污染物的不同,在曝气的高壓氣泵1的進氣口A處專用加藥管加進氧化劑、微生物制劑、臭氧或/和絮凝劑。


[編輯] 汙染對人體的影響

汙水中若含有金屬如鉛、鎘、汞、鉻、銅等,或劇毒性的氰化物(CN-),縱使其濃度很低,也會對人體造成為害。水中的汙染物,往往經由藻類、浮游生物、魚貝蝦類的食物鏈的傳遞與累積,若人類食用這些魚貝類,則會對健康構成威脅。

重金屬對人體的影響有

鎘:導致高血壓,引起心腦血管疾病;破壞骨鈣,引起腎功能失調。

鉻:會造成四肢麻木,精神異常。

銅:吸收過量亦會造成肝腎和中樞神經傷害,鉛:傷害人的腦細胞,致癌致 突變等。

汞:食入后直接沉入肝臟,對大腦神精視力破壞及大。天然水每升水中含0.01毫克,就會強烈 中毒。

砷:會使皮膚色素沉著,導致異常角質化。

鋁:積累多時,對兒童造成智力低下;對中年人造成記憶力減退;對老年人造成癡呆等。

鈷:能對皮膚有放射性損傷。

釩:傷人的心、肺,導致膽固醇代謝異常。

銻:與砷能使銀手飾變成磚紅色,對皮膚有放射性損傷。

硒:超量時人會得踉蹌病。

鉈:會使人得多發性神精炎。

錳:超量時會使人甲狀腺機能亢進。

錫:與鉛是古代巨毒藥‘鳩’中的重要成分,入腹后凝固成塊,墜人至死。

對環境的影響

水污染受害的普遍性水具有流動的特性,可以傳播污染物質,且可藉由食物鏈,造成生物濃縮的作用,輾轉又將污染攝入人體內,所以受害是多數人,且不受地區、地形的限制。


人類將工業的污染廢棄物,或其他污染性物質,經由運輸工具運至海洋中傾倒而形成。來自大氣的污染─從事核爆試驗所產生之輻射塵,透過大氣進入海洋而造成污染。來自海床探勘與開採的污染─從事大陸礁層或海床之探測及開採時,因處置不當、設備不周、意外致使油、天然氣、泥漿外洩,或進行採礦時,產生大量微粒物質、泥漿,都會造成海洋污染。


當海域被有機物質及供機物質污染時,會造成:影響生物的生態平衡,使漁坦環境惡化,影響魚類的生長與繁殖,造成水產資源的嚴重損失。傾倒於海域之廢棄物,若含有 放射性物質或重金屬時,這些東西都具有毒性或累積性物質,會蓄積在水生物體內,使食用者中毒,造成急性或慢性病變。

[編輯] 心得反思

101001107戴宏熹

看了台塑仁武廠事件的介紹,我不禁覺得台灣真的很悲情。平民老百姓在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眼中真是豬狗不如,要怎麼欺凌就怎麼欺凌,反正最多只要花點小錢就能消災。偏偏大多數台灣人不是被蒙在鼓裡就是漠不關心,讓王永慶這種資本家越來越囂張,各種汙染的行為變本加厲。我認為名為台灣的房子即將被稱之為資本家的蛀蟲給啃食殆盡,岌岌可危了。一日不除掉蛀蟲,居民就一日不得安寧。只是,台灣人有這種魄力嗎?


101001127胡程皓

看到企業為了省錢,無視肆意讓工業廢物汙染環境。台塑都已經是那麼大的公司了,賺錢也該賺夠了,卻還是不肯花那些錢去保護環境,因為做好環保這種「公益」不能減稅,沒有「利益」。當環境都被汙染了,我們的後代子孫有再多錢,又能買到乾淨的環境與產品?還是說,反正環境汙染受害的永遠只是發開中國家與一般老百姓?對於那些企業的決策者,除了用無良和短視以外,實在找不出什麼合適的理由做出這種事了。


101001079黃柏偉

看了仁武廠的相關資料後,真的不讓人不得不擔心人們短視近利的後果,很多大問題都是因為長期對小問題的視而不見所累積而成,有時候早點處裡可以免掉許多麻煩,但總是得等到很多後遺症一次爆發出來才肯處裡,而往往也賠上更大的代價。環境保護的關鍵在於我們的眼光看的夠不夠遠,仁武廠事件只是台灣眾多公害事件其中之一,也相信還有很多公害還未被揭露,我想只有改掉「短視近利」的壞毛病才能遏止這些駭人聽聞的事件一再發生吧!


101003032 陳威良

現在許多的企業家越來越多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讓我們民眾受到傷害與損失,為了一己私利,而大量排放汙染物,為了賺利潤,都直接犧牲掉汙染處理的這個步驟。直接就排放出來了,最後受到牽連的,永遠都會是住在當地的居民,往往當發財賺大錢時,總是會越來越貪婪,越來越不懂得飲水思源,在如今爆發出越來越多討厭的醜聞,真是太丟臉了。


101001106 薛嵐櫪

其實在上課的過程中,漸漸意識到人類的開發對於環境的影響,或許不經意的一個小動作就可能改變其他生命的一生。舉個例子,或許在便利商店買個東西順便買了個塑膠袋,這個塑膠袋就有可能造成海洋中魚兒莫大的困擾,甚至是致命。可是要怎麼在人類活動和自然生態保育中取得平衡點?畢竟我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同時也在追求更方便更舒適的生活模式,已經回不去了。我覺得唯一的解決方法是學會尊重,並且強迫實行。舉個例子,政府就有義務訂定明確的法規,並且嚴格實行,以降低工業發展對環境造成的損害。同時也應該對於對環境高污染的工業徵收更高額的稅金,並將其拿來使用於生態保育及永續能源的發展。畢竟使用者付費,他們既然對於環境有相對大的汙染,對於社會有較大的破壞,那就應該付出較高的成本。台灣沒有能力吸引高創造低汙染的產業,可是又想要發展自身經濟,那就勢必要做出取捨。傳統的代工製造業對環境影響比較大,會對人民造成較大的健康影響,可是同時也提供了不少就業機會與產業競爭力。我覺得政府一方面維應該持這些高汙染產業在發展與環保中的平衡,運用公權力拿捏一個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點;另一方面應該開始進行改革,讓台灣得以吸引高效益低污染的產業進駐。高電價如果是反映成本的話,並沒有錯,像是德國最近也把水電價格提高了40%,本來就是使用者付費,但是政府如果可以運用公權力輔導民間轉型,走向更精緻的產業,那麼人民不只有更高的收入,也可以對環境造成更低的傷害。改變不可能一下就轉過來,一定會有很多反對的聲音,可是如果這是好的就應該堅持下去,陣痛期過了就好了。

[編輯] 參考資料:

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HotFile.asp?InputTime=0990707173950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21/today-t1.htm

http://www.rusrule.com/2013/07/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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