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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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偏好

風險偏好定義

不同研究對風險偏好的相關定義,有以下學者曾提出看法:

一、Litwin and Stringer(1968)認為,風險偏好代表一個人感到服務機構及工作上所具有冒險及挑戰性的程度;亦即組織的特性是偏重於冒險行為,或是偏重於安全保守(轉引自許士軍,1972)。
二、吳秉恩(1993)認為,風險取向是指決策者承擔風險的意願,這種承擔風險或規避的意願,將影響對時間的知覺、情報知覺的程度。承擔風險的經理人,決策比較迅速,所用情報較少,反之則否。
三、Robbins(1991)的研究顯示,所謂冒險傾向是指「每個人碰運氣的意願不同」,當危險來臨時由個體選擇承擔危險或逃避危險的傾向,可用來預測個體作決策的時間有多長。高冒險傾向的管理人員比低冒險傾向的管理人員決策較迅速。在股票公司裡,高冒險傾向者的工作表現較好,因為這種工作要求個體迅速作決策。
四、黃洲煌(2000)的研究中指出,風險偏好取向指的是員工承擔風險的傾向。高風險偏好的人決策比較迅速,所用的情報較少,而組織中的成員普遍規避風險,但是在個體之間也存在差異,因此,員工的績效完全視工作的性質是否適合該特性而定。
五、許雅棣(2001)的研究認為,風險偏好取向指的是員工承擔風險的傾向,根據研究顯示,高風險偏好者,決策比較迅速,不需太多的資訊,故適合某些高風險的工作,如股票投資;若傾向低風險者,則適合會計等須仔細考慮的工作。
六、杜梅明(2005)認為風險偏好是指個人的冒險傾向,當面臨不確定性的情境時,個體所選擇承擔危險或規避危險的意願。

綜合以上研究觀點,風險偏好是個體願意承擔風險的傾向。

學者 風險偏好定義
Litwin and Stringer(1968) 一個人具有冒險及挑戰性的程度
吳秉恩(1986) 風險取向是指決策者承擔風險的意願
Robbins(1991) 冒險傾向是指「每個人碰運氣的意願不同」,個體選擇承擔危險或逃避危險的傾向
黃洲煌(2000) 風險偏好取向指的是承擔風險的傾向
許雅棣(2001) 風險偏好取向指的是承擔風險的傾向
杜梅明 (2005) 風險偏好是指個人的冒險傾向,當面臨不確定性的情境時,個體所選擇承擔危險或規避危險的意願。

Farley (2000)依風險偏好程度不同將受測者分成兩類,一類是風險偏好程度高者,另一類則是風險偏好程度低者。風險偏好高者會為了追求更大的報酬機會而願意承擔較大的風險,決策較為迅速,願意在股票市場大進大出,在投資上較重視短線操作,屬於較積極的投資人。而風險偏好程度低者則重視風險的最小化,寧可獲取較少的利潤,也不願意冒較大的風險,決策較慢,追求操作的安全與穩定性,較重視公司的信用及風險評估,投資目標的選擇傾向於風險性低的績優股,並且會有較長的持股期間,屬於較保守的投資人。

在簡明輝(2007)組織行為一書中提及,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想去碰碰運氣的意圖,此一風險承擔或規避的傾向,會影響經理人要多少時間去做一項決策,以及在做抉擇前,要搜集多少資訊。有研究指出高度風險偏好的在做決策或是相關政策擬定時所花的時間比較少,但所做出的決策之正確的程度或是品質並不會比較差。每一個個人風險偏好的程度不一樣,配合不同工作性質所要求的風險傾向,較能充分發揮員工的能力與提升工作滿意度。例如證券代理商的股票操盤工作。因為必須迅速下決策。比較適合高風險偏好的人擔任;而如審計會計工作,則由心態保守的低風險偏好者來擔任較適合。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案例五



案例六



案例七



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