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上加男,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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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編輯] 一、作者簡介

Peter,以同志及愛滋帶原者身分書寫公元兩千年左右的台北同志生活,從生活跌到谷底、 歷經人情冷暖、到走出未知與恐懼,以真實的故事為底,襯出生命的張力與同志註定精彩 綻放的人生。


[編輯] 二、本書摘要

作者寫作以書信、自白以及舒伯特的一生為襯,以舒伯特的放蕩生活開頭,帶出千禧年初 在同志夜店裡,在黑暗角落中嗑藥、群交、不安全性行為等故事,以及改染愛滋後的治療、 與男友的互動、回憶裡走過的男人,經過不斷與自我對話,辯證自己一路走來的種種。 用生命擰成的小說,觸及內心最深處的堅韌和勇敢,心境的寬廣和遼闊也在這些自我對晤 中舒展。


[編輯] 三、佳句摘錄

遺憾的是,北上之前心中的家園卻在北上後成了黑暗無邊的王國,我們這些孤臣孽子 隱藏著名諱、渴望著愛,卻淪落到啃噬彼此肉體的不堪。我還記得每個夜晚我跟不同 的人回去,然後每個清晨醒在陌生城市的不同角落。恩,我就是這樣認識台北的。  當未來的家園成了一個遙遠的夢,過去的家園勇敢面對時,唯一選擇的就是流浪,不

停流浪。我從一具身體流浪到另一具。 他從那時就知道了自己的宿命,註定要走上一條孤單的路,既然如此,既然如此,為 甚麼還要裝著尋常人的外表,虛假地趨附流俗呢?


有時,真正的病是罪惡感,他對自己的作為難以釋懷,非要用一個疾病來懲罰自己才 干休,自我磨難,所以愛滋像建構出來的病,心病的部分比身體還難醫。


[編輯] 四、心得感想

我們在討論之後以四個主題來作結論並做出心得


1. 同性戀在近代流行文化中的趨勢張晏榕

之前聽朋友提起過一個美國影集,是要每一集來參加的女來賓猜出超級優質的「天菜」 男來賓中,誰才是唯一一個「直男(Straight guy,指非同性戀的男生)」,雖然還是無緣觀 看這個節目,但聽起來非常有趣,也開始覺得,原來同性戀也是一個可以被這樣公開在電 視上討論的話題了。 華語電影中,最早的一部 LGBT 電影是香港的「愛奴」,被稱為中國電影史上第一部 女同性戀電影,主角愛奴因為被搶劫、賣到妓院被迫賣春,假裝愛上老鴇春姨好從春姨身 上學習武功復仇,影片中有許多對當時保守民風而言大膽的劇情,諸如裸女服侍官人、吃 春藥、sm、愛奴與老鴇的情欲糾纏等,但並不像三級片,所有東西點到為止,有些部份 儘管並未寬衣解帶,但畫面氣氛的營造,與演員的深刻表現都讓人感受到極為煽情。 到了 1980 年代,有台灣的「孽子」,因為當時民風保守,很多畫面都被政府規定修剪, 很少煽情、裸露畫面,多著重於故事方面。到了 90 年代,有台灣導演李安的作品─「喜宴」、 香港電影「霸王別姬」等,這些電影中機情、煽情的情慾畫面很少,越來越著重於劇中人 物的內心情緒刻劃,讓我們更能一窺主角在面對社會輿論、父母的期望和愛護等壓力下渴求愛情和愛的字由內心的糾結。 而 2000 年代,同志電影已經蔚為一主流,不僅可從以同志題材為主軸的電影如雨後 春筍般冒出發現,2009 年金馬影展甚至增設了「性別越界」的項目,其中更有多達 13 部 同志電影參展!而這個年代著名的華語同志電影,有我們熟悉的「藍色大門」、「孤戀花」、 「盛夏光年」、「刺青」、「花吃了那女孩」、「帶我去遠方」等等,和早期電影不同的是,近 期的電影深刻的刻畫主角內心,而不是將主要篇幅花費在社會看法上,這樣小小的接納也 許也代表著一種社會的進步。


2. 同性戀爭取社會認同的過程段薰

回想過去,對照今日,社會的樣貌似乎與以往大有所不同。 在兒時的記憶中,在生活當中並不常接觸到同志,或許是因為當時的民風封閉,怕遭 來異樣的眼光,也或許是覺得自己本身的性向有別於他人,怕惹人嫌惡,被作為怪胎;而 綜觀現今的社會,不論是新聞、網路,抑或是生活周遭,接觸到同志的頻率或者是他們的 曝光率相較於以往,高出了許多。這除了是民主自由所賜與人民享有追求平等權的自由 外,我想,最大的原因是因為有一群和傳統國度不同的人,希望在社會上得到尊重、重視 與平等對待。 從 2003 年以前的同志遊行至今,同性戀者們以遊行的方式,讓社會大眾知道他們的 存在,並且希望能夠得到尊重,而非歧視的眼光;此外,也透過遊行爭取法律上的婚姻平 等權,在台灣的法律中,同性的婚姻是不被承認的,然而,法律卻也未明文規定,同性戀 者不可領養小孩,因此,同性戀者合法收養孩子是被允許的,但是,只要一方離去,這個 孩子就必須由其中一個戀者的父母所收養,如此,同性戀者毫無監護權可言,而我認為這 也違反了「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中的規範:不得對收養人有歧 視之現象,為何不能由與孩子有更親密關係的同性戀者持有監護權?在 2012 年,第十屆的 同志遊行中,以「革命婚姻-婚姻平權 伴侶多元」作為訴諸,除了平等,應徹底檢視婚姻 在制度、文化、社會各方面所造成的性/別壓迫與階級壓迫;打破以生殖為基礎的成家想 像,豐富及肯定各類相聚與相愛的成家可能。 以前因為對於同性戀者的了解不多,總認為婚姻是異性戀者的殿堂,然而,隨著對同 性戀者有更多的認識及瞭解後,我認為婚姻不該侷限在身體的性別上,為何有了愛,卻要 因為身體的性別,而不被法律認同同性婚姻,進而無法享有和「正常人」一樣的權利?我 想,法律應該隨著時代的劇變,而有所修正,而非只是固守傳統的觀念。


3. 同性戀與普世宗教的關係童予潔

在基督教裡,聖經明確的指出,同性戀是不正當的,我們可以從利未記的兩處經文看 見,「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未記 18:22)、「人若與男人 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未記 20:13),在創世記中,上帝也說,男人要離開父母,與,與妻子聯合,成為一體, 因此,男與女的配對,在聖經中是確定的,但有些基督徒會問,我是基督徒,那為什麼上 帝要讓我有同性戀的傾向,我曾經聽過一位男性基督徒同性戀者分享,他說到,他的確喜 歡男生,但是,他不容許自己在身體上面犯罪,不管他喜歡男生還是女生,他不會隨便和 人有性行為;我們的成員當中也有一位基督徒,他認為,時常,”同性戀”這樣的感覺或 許是一時的,是性慾的,當過了那樣的激情,其實很多的感情並不是紮實的,於是,我們 會看到有些同性戀者換過一個又一個的伴侶,始終沒有一個歸宿。總之,聖經明確地說道, 同性戀是不正當的。 「佛教並不承認婚姻是上帝許可的結合,似乎這樣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種 人類活動,與天堂地獄無關。...性事上的檢點只是五戒之一。殺生要嚴重得多,因為你更 為惡意地傷害了另一個生命。...佛教並不把同性戀看成是錯誤,而異性戀就正確。兩種都 是用身體進行的性行動,都是淫慾的強烈表現,都增加我們對現世的渴望,使我們在輪迴 中陷得更久。...總之,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起源於無明,當然沒有基督教意義上的有罪。 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對身體的淫慾,渴望,執著。我們不譴責同性戀是錯的,有罪的,但 是我們也不遷就它,這是因為它與別的性事一樣,延緩我們從輪回中的解脫。」達摩難陀 長老說到,於是我們看見,佛教認為,同性戀和異性的原因,都是因為人類過度迷戀慾望 產生性愛,這樣的結果延遲人從輪迴中解脫。 最後,我認為同性戀是不妥當的,是的,我是一個基督徒,但那並不是我覺得不妥的 全部理由,第一點,我覺得許多時候,肉身的情欲讓人感覺自己是同性戀,或是社會上給 了許多的偏差觀念,讓很多青少年以為自己是同性戀,所以對我來說,或許世界上真的有 同性戀者,但是許多的人只是認知或是衝動上認為自己是同性戀;第二點,已開發國家的 愛滋病患越來越多,其中同性戀者不占少數,如果真的要組成家庭,我相信承諾與忠貞是 不可或缺的元素;第三點,如果想得遠一點,同性戀者真的組成一個家庭,那小孩從哪裡 來呢?可以領養沒有錯,但之所以父母要一個男一個女,就是因為父親和母親給孩子的影 響是不同的,一個孩子需要母愛的滋潤,也需要父親的榜樣,如果造成了孩子的混淆,未 來會怎樣呢?我的確認為同性戀不妥當,但是,我仍然尊重,我想,每一個人有選擇自己 喜歡誰的權利,更重要的,我們也有保守自己身體聖潔的義務。


4. 同性戀在歷史的角色與著名的同性戀者黃昱衡

談到同性相愛,必須要知曉「古希臘」這個時代。關於現代歧視同性戀的社會風俗是 從何時開始的呢?在西方,無疑開始大力歧視同性戀是源自於基督教(「聖經」:男人與 男人有性行為是「可厭惡的」罪,要從上帝的子民中開除、必須被處死)。而在我們這個 國度,就我個人認為,應該是在當我們制訂代表社會條約的「法律」時,我們參照了外國 的法律。因此,我們認為「同性戀」是一種不正常的表現。因此,當我們要討論歷史上著 名的同性戀,就一定要往「西元前」找去。 「古希臘時期」在歐洲,可以說是同性戀文化的登峰造極。套句 wiki 百科的話:「他 們不將『性傾向』視為標籤。」那個時代的社會風氣推崇同性戀美學,不過我們需要注意 兩件事情:

1. 他們崇尚「成年男子與少年的愛情」

2. 古希臘人推崇的同性戀風氣,並不包括女與女。

古希臘時期存在於西元前,他們所推崇的是「成年男子」與「少年」(約 12 歲到 17 歲)。因為古希臘從「部落」時期,便存在一種習慣:當「少年」成年時,部落會指派一位「成年男子」帶領他離開部落,學習多元的知識,同時,教導他「性」知識;後來古希 臘進入「城邦」時期,雖然是不用再離開部落,但是同樣的風速依舊存在。古希臘人為何 崇尚「成年男子與少年的愛情」?主要原因是他們之間的關係建立在「導師」與「學生」 的概念。所以古希臘人崇尚「成年男子與成年男子」的戀愛嗎?所以古希臘人存在許多的 「同性婚姻」嗎?很可惜,答案依舊否定。古希臘人依舊像我們現代社會,期望男生的形 象能以「陽剛」為主。而「女與女」的「同性戀」關係,在古希臘不被肯定也是因為「形 象」的問題。古希臘人依舊跟許多原始民族一樣,他們將女性視為生育下一代的容器。 在古希臘其間,有許多著名的同性戀伴侶,之所以著名,一來是因為他們的名聲在歷 史上超大,二來是因為他與他的戀情,已經超越「成年男子與少年」的愛情。

第一組人馬是:「阿基里斯」與「帕特羅克洛斯」。有關於阿基里斯最有名的ㄧ句話 便是:「阿基里斯的腳踝」,就是指「罩門」的意思。阿基里斯與帕特羅克羅斯,皆有參 與過特洛伊戰爭。而帕氏死在戰爭之後,阿基里斯為此憤怒,因此展開復仇。

第二組人馬是:「亞歷山大」與「赫費斯提翁」。兩人是從小就一起長大的好友,當 展開東征,赫氏也隨時伴在身旁,是亞歷山大的左輔右臂。他們在戰爭圖中,曾經過阿基 里斯與帕特羅克洛斯的墓(沒錯,兩人相傳是骨灰灑在同一個地方,以求永遠在一起), 兩人曾一起前往祭拜。這或許公開給了史學家一個想像,因此有「亞歷山大深愛著赫費斯 提翁。從他們見面開始,他們就註定一輩子親密無間。亞歷山大死後不久,古希臘哲學家 們說,亞歷山大大帝一生戰無不勝,但他打過一次敗仗:敗在赫菲斯定的兩腿之間。」之 類的說法。不過亞歷山大依舊是有娶過幾任老婆,所以關於亞歷山大與帕氏戀人關係的說 法,一直無法取得真正的肯定。但我們能肯定的是:亞歷山大與赫費斯提翁間的感情,無 疑非常地好。在赫費斯提翁於戰爭中因傷寒而死亡後,亞歷山大大為傷心,不僅剃掉自己 的頭髮,也禁止各項宴會舉辦,並在首都巴比倫舉辦盛大的紀念儀式追悼,甚至請神殿將 帕氏列為聖人。而在八個月後,亞歷山大也與世長辭。(編著:巧合的是,亞歷山大的偶 像正好是「阿基里斯」)

我們無法想像這兩組人馬之間的真實情況,一組太過於神話傳說,一組則是真真假 假。但我們能從當時的社會風氣看出,若是他們相愛,必定會是一條難走的路。「阿基里 斯」與「帕特羅克洛斯」皆是成人,因此,他們的愛是不會被古希臘人認可的,甚至有極 端者想抹去這一史實(用更改年齡的方式,變成成年男子與少年)。然而,他們依舊抓住 了屬於自己的愛情,不論是公開或是半公開,這些故事傳到現在,都能讓我們了解一件事 情:屬於真切的愛情,在性別上從來不該被貼上標籤。



[編輯] 五、問題討論(紀錄撰稿:蔡其瑞)

2014/10/17

i. 這個主題是希望我們要去討論甚麼啊?

A:可以去探討現今社會裏頭同性戀的社會地位以及同性戀的實際生活、小故事,好讓 大家都可以更了解這樣的次文化。

ii. 但是同性戀現在蠻多人都了解了啊,還需要甚麼樣的了解啊?

A:現在社會大多數的人現在社會大多數的人了解的是媒體報導的,或是以訛傳訛的部 分,非但不一定客觀,有時還會妖魔化這樣的性取向,而即便同志團體已經得到一 定程度的關注,但是在整體社會裏頭仍屬弱勢,更是在同性婚姻的追求上可見的反 對聲浪,即可知曉社會對於同志族群的瞭解實屬冰山一角。

iii. 那我們看了這些書真的能夠了解那樣的文化嗎? A:能否了解、了解多少、了解了之後又有什麼樣的心得,這些問題都不可而知,一定 要我們大家真的付出心力去了解,在那之後每個人會有多少的了解與接納,至少都是 對於一個少數文化了解的向前一步!



2014/10/30

i. 未竟之歌這本書講的是同志流連在夜店裏頭、夜夜笙歌的景象,然後才又說他得愛滋 有多麼難過,是否有點因果關係呢?

A: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念,你可以批判他這樣的性觀念是敗德的行為,但是 你不能說就是因為這樣,他就「理應」感染愛滋病,的確醫理上過度開放的性關係是 造成愛滋的一大原因,但是這本書主要是在描述他這樣的行為背後真正意義,是他的 生活過程或是周遭帶給他的什麼樣的心情,導致他會在那樣的聲色場所流浪、在肉體 與肉體之間尋找自己的存在定位,我想這才是作者的重點,而非他是如何流連在夜 店、縱橫情慾之間。

ii. 各位覺得同志在情慾上比較沒有節制,那如果是一個異性戀如此呢?你們會怎麼看啊? A:我想還是一樣會覺得不妥,但是說實話,如果今天是一個同志這樣,多少在批評的 程度上還是會比較加重一些,或許是因為新聞上都說同性戀性的氾濫是造成愛滋病一 個很重要的原因,而雖然我們可以理解這不能概括而論,但是還是不免會有更多一點 的責難,對於同性戀。

iii. 但是我覺得不管是同性戀異性戀啦,性氾濫這件事本來就是不對的啊!為甚麼那些人要 這樣糟蹋自己的身體啊?

A:我想這個問題沒有人可以回答,第一是因為在場沒有人有這個行為,第二則是因為 那些人之所以那樣子做,就是因為他們有他們能夠相應的價值觀念,他們不覺得那樣叫做敗德、叫做淫亂,所以他們去做,又或者是因為他們即便知道,他們也不覺得是 個問題,因此他們不會有像我們這樣的考量或是疑慮,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就像未竟 之歌的作者所云,有一部分的人是在那樣的肉體關係當中,尋找自我,找尋那個自己 為何要存在、為何要出生的關鍵原因,或許很難懂,但這就是他們的觀念,也是這樣 的觀念驅使他們做出這樣的行為來,所以你說他們為甚麼不改,因為他們覺得不需 要,或是不覺得這是需要改的事情,那我們這些旁觀者也就只能告誡自己不要成為那 樣的人,而沒有辦法將我們個人的價值觀套諸在彼人身上,否則就稱作專斷了!



2014/11/4

i. 蝶戀花花戀蝶裏頭提到的變性人,在台灣好像很少見齁?我覺得現在台灣似乎還是對 這樣的事情有些保守,但是他們到底是怎麼樣的一群人啊?

A:其實這本書裡面講的變性人命運都有些乖舛,就拿其中一個來說,在變性之前他 是一個爸爸,生了兩個孩子,擁有一個美滿的家庭,但是突然間,他決定要變性成 女性,他的家人當然反對呀!孩子心目中的父親,突然變成濃妝豔抹、絲襪不離身的 女人,怎麼樣也沒有辦法接受的吧!但是撇除能否接受這個問題,其實這個男人即便 是變性,或者說一開始他只是變裝,他終究是愛他的家庭的,他變裝在酒吧表演賺 來的薪水照樣每個月寄回家,扶養他的小孩,你說他不負責任,拋下父親的角色, 拋下他的家庭,這個我無法否認,但是就他本身來講,我想他是一個渴望用自己最 真實的一面來面對人生的男人,我們有多少人是必須要偽裝自己才能夠在社會上生 存,有多少人是沒有勇氣用自己最真誠的一面去面對人生的?我想這是我從中可以看 到他在性別、家庭倫理上掙扎之外,最令我動容的一個部分!

ii. 波斯少年講的那個故事是真的嗎?亞歷山大真的是同性戀啊?那樣的時代背景是甚麼 啊?好難相信喔!好像之前網路上有個影片講述如果同性戀是主流的世界會如何一樣! A:的確在古希臘,同性戀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情,但是要特別注意的是,他們的同 性戀並非是一種家庭型態,他們仍然是崇尚由一男一女組成的家庭結構,而且他們 允許的同性愛也僅止於成年男性與少年之間類似師徒關係的愛戀,他們相信這樣的 愛情是純淨值得稱頌的,而其中亞歷山大和他的兒時同伴赫菲斯提昂的情慾關係, 以及他和波斯來的男寵巴勾鄂斯之間的愛戀情仇,其實是在鋪成亞歷山大的統一大 業裡,屬於亞歷山大柔情與感性的一面,整本書並非是你們想像的愛情小說,而且 作者在裏頭其實參雜了許多他個人的註解,將亞歷山大的形象塑造成一個鐵漢柔情 的君王,但是其實這樣的愛戀在現代的希臘官方是不被承認的,在 2004 年的電影「亞 歷山大帝」裏頭將亞歷山大描繪成雙性戀,就曾經引起希臘政府的不滿,希望製片 公司可以加註純屬虛構的字樣,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可以肯定的是古希臘對於同性 戀的確接受度是相當高的,但是那樣的同性戀型態卻又與今日的同性戀定義有所異 同,第二則是亞歷山大的愛情故事確實有吸引人之處,君王與將軍或男寵的故事向來有所耳聞,但是其真實性卻是引人疑竇的。

iii. 我們在台北爸爸,紐約媽媽裏頭看到那個主角,是不是就很像未竟之歌裡投所描述 的那樣,是想要在花花世界裡頭找到自己的定位啊? A:其實台北爸爸紐約媽媽講的不只是同志,還有是主角的家庭興衰、成長傷疤,以 及他如何在飄泊的寄宿生活中找到屬於自己的價值建構,其實一開始書中他就沒有 特別點明他的同志取向,他只是在描述他的家庭興衰故事當中以穿插的方式,交織 著那些他和他情人的小碎語或是小動作,以一個同志的身分去描述一個由盛轉衰, 由團圓到分散的家庭故事,企圖用他已經迥異於常人的眼光,再去描寫一個戲劇性 家庭故事,達到一種令人扼腕也好,同情也好,更多的是他希望讀者能夠體會,一 個同志在社會上是如何用困獸的姿態去生活的。我想這跟未竟之歌的差別是在,的 確兩人都是在紅塵當中找尋自我,但是未竟之歌強調的是翻滾一趟情慾渾水,留下 的是一具百病的身體和堅韌的心,然而台北爸爸紐約媽媽卻未然,他是一邊描述那 樣的家庭背景帶給他日後對待感情的影響,一邊描寫他那由爸爸媽媽組成的家庭是 如何從一開始信誓旦旦的承諾會牽手一輩子,到後來兩人惡臉相向、老死不相往來 的情景,令人不勝唏噓,難道,這就是眾人拱戴的婚姻制度嗎?


[編輯] 六、 活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