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個人電腦維護委外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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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大學個人電腦維護委外合約
維護工作內容
個人電腦相關硬體維護
一. 個人電腦相關硬體維護 (本校有財產編號之電腦及螢幕約4000台)
【合約維護標的物為貼有本校財產標籤之設備】 【保固期依財產標籤上之購買日期加兩年為判定標準】 當使用者的電腦相關硬體零件損壞時, 若該電腦尚在保固期間, 則由原得標廠商負責維修與更換, 若已過保固期, 或原得標廠商因故無法負責維修,且損壞之零件如下列: 個人電腦相關元件及其週邊設備(不含零料件及耗材). 主機板(Mother Board), 中央處理器(CPU), 記憶體(RAM), 硬碟機(HDD), 軟碟機(FDD),光碟機(CD-ROM/DVD-ROM), 燒錄器(CD,DVD), 數位影音光碟機(DVD), 螢幕(CRT或LCD), 電源供應器(Power Supply), 鍵盤(Keyboard), 滑鼠(Mouse), 顯示卡(Video Card), 音效卡(Sound Card), 網路卡(Ethernet Card), 筆記型電腦(Notebook), 平板電腦,雷射/噴墨/點陣印表機(Printer), 掃瞄器 (Scanner), UPS,單槍等個人電腦相關元件及其週邊設備.
須先借予使用者修復前之替代零件, 並就維修或更換的情況報價, 再循本校採購流程辦理. 【替代零件規格以同等級零件為準,不限特定廠牌】
1. 重新安裝作業系統(Windows)及Office軟體
1.1 使用者系統當機,不穩定之維護與還原. 1.2 中毒之處理. 1.3 不論該電腦是否已過保固期,一律均由得標廠商負責. 1.4 軟體版權由本校提供.
2. 電腦安全問題處理
2.1 安裝防毒軟體, 更新病毒碼, Windows Update, 及災後清除電腦病毒. 2.2 不論該電腦是否已過保固期,一律均由得標廠商負責. 【防毒軟體由本校提供】
3. 以上1~3之工作細節須遵循第五項
4. 每月提供維護狀況明細統計報表及電子檔,需包含:科室,使用者,廠牌,機型,故障原因,相關處理方式
5. 維護合約得標廠商得提供Web(主要)與電話之叫修方式
6. 遇硬體問題報修須送回原廠檢測時,
維護合約得標廠商需自行吸收檢測費用.
二.維修時間限制: 1. 維修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 (不含國定假日) 上午8:30到下午17:30
上午12:00前叫修, 須於4小時內到達現場瞭解問題, 下午1:30後叫修, 須於隔日上午12:00前抵達現場瞭解問題
2. 一天內未能修復者, 維護廠商需於次日提供等級及功能相當之替代電腦或零件給予使用者使用.例如:
星期一報修後到場檢修→星期二下班前無法完修→星期三提供備用零件或設備。
三.廠商資格限制:
投標廠商須具備MCSE或CCNA之認證工程師,需提供一名認證工程師之技術認證並任職滿兩年以上(開標時須檢附勞保證明)。
四.付款方式
本校採每月付款方式, 若當月叫修未能符合以上規定達三次者, 校方得予以解約且當月費用不予給付. 【次月5日前送交當月維護費用之發票,經客戶行政作業流程完成後,開立即期支票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