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電腦維護委外合約
出自KMU Wiki
一. 維護工作內容: (一年合約) 1. 個人電腦相關硬體維護 (本校有財產編號之電腦約2000台)
【合約維護標的物為貼有本校財產標籤之設備】 【保固期依財產標籤上之購買日期加兩年為判定標準】 當使用者的電腦相關硬體零件損壞時, 若該電腦尚在保固期間, 則由原得標廠商負責維修與更換, 若已過保固期, 或原得標廠商因故無法負責維修,且損壞之零件如下列:
個人電腦相關元件及其週邊設備(不含零料件及耗材). 主機板(Mother Board), 中央處理器(CPU), 記憶體(RAM), 硬碟機(HDD), 軟碟機(FDD), 光碟機(CD-ROM/DVD-ROM), 燒錄器(CD,DVD), 數位影音光碟機(DVD), 螢幕(CRT或LCD), 電源供應器(Power Supply), 鍵盤(Keyboard), 滑鼠(Mouse), 顯示卡(Video Card),
音效卡(Sound Card), 網路卡(Ethernet Card), 筆記型電腦(Notebook), 雷射/噴墨/點陣印表機(Printer), 掃瞄器 (Scanner), UPS等個人電腦相關元件及其週邊設備.
須先借予使用者修復前之替代零件, 並就維修或更換的情況報價, 再循本校採購流程辦理. 【替代零件規格以同等級零件為準,不限特定廠牌】
2.重新安裝作業系統(Windows)及Office軟體
2.1 使用者系統當機,不穩定之維護與還原. 2.2 中毒之處理. 2.3 不論該電腦是否已過保固期,一律均由得標廠商負責. 2.4 軟體版權由本校提供.
3. 電腦安全問題處理
安裝防毒軟體, 更新病毒碼, Windows Update, 及災後清除電腦病毒. 不論該電腦是否已過保固期,一律均由得標廠商負責.
【防毒軟體由本校提供】
4. 以上1~3之工作細節須遵循第五項
5. 每月提供維護狀況明細統計報表及電子檔
需包含:科室,使用者,廠牌,機型,故障原因,相關處理方式
6. 維護合約得標廠商得提供Web(主要)與電話之叫修方式
7. 遇硬體問題報修須送回原廠檢測時,
維護合約得標廠商需自行吸收檢測費用.
二. 維修時間限制: 1. 維修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 (不含國定假日) 上午8:30到下午17:30
上午12:00前叫修, 須於4小時內到達現場瞭解問題, 下午1:30後叫修, 須於隔日上午12:00前抵達現場瞭解問題
2. 一天內未能修復者, 維護廠商需於次日提供等級及功能相當之
替代電腦或零件給予使用者使用. 例如:
星期一報修後到場檢修→星期二下班前無法完修 →星期三提供備用零件或設備 三. 廠商資格限制:
投標廠商須具備MCSE或CCNA之認證工程師, 需提供一名認證工程師之技術認證並任職滿兩年以上 (開標時須檢附勞保證明)。
四. 付款方式 本校採每月付款方式, 若當月叫修未能符合以上規定達三次者, 校方得予以解約且當月費用不予給付.==
【次月5日前送交當月維護費用之發票,經客戶行政作業流程完成後, 開立即期支票付款。】
五. 個人電腦軟硬體及週邊設備維護規範 1. 作業系統與Office軟體之維護: a. 若使用者電腦原來只有一個分割區, 重灌作業系統前必須先將硬碟分割成至少二個分割區:
開機分割區和資料分割區, 其中開機分割區用以安裝作業系統,
Office軟體, 或其他應用程式,資料分割區須能容納使用者之資料 及放置開機分割區的Image.
附註: a.1 若使用者若電腦已有兩個以上之分割區, 但未能達到以上要求, 仍需重新分割 a.2 重新安裝前須先協助使用者備份資料至D碟或其他儲存媒體. 優先備份資料包括:文件檔,我的最愛,郵件檔,通訊錄…等. 其他需備份的資料,須與使用者確認後,進行備份資料的動 作.
b. 在重新安裝作業系統, Office軟體, 和應用程式之後,
須再完成以下動作: (1) 作業系統須安裝該電腦所需之所用硬體及週邊的驅動程式, 並完成所需之各項設定(印表機,掃瞄器…等), 若驅動程式為非作業系統內建,
則須將此類驅動程式置於D:\Drivers下,
且須按驅動程式種類再建立子目錄, 如: 音效卡驅動程式 -> Sound 顯示卡驅動程式 -> Video 網路卡驅動程式 -> NIC 印表機驅動程式 -> Printer (2) 桌面之我的文件預設目錄更改設於D:\My Documents 若使用者有備份文件, 則回復至此目錄之下. (3) 使用OE或OUTLOOK收發郵件之預設目錄改至D:\Mail 若使用者有備份之信件及通訊錄, 則回復至此目錄之下. (4) 建立開機分割區 (C:\) 之Ghost Image, 並將其置於D:\System目錄下, 檔名為system.gho 或system.v2i(視作業系統相容而定)
2. 維護合約得標廠商針對維護之電腦所製作之Image,
本校資訊處可視使用頻繁程度要求一份複本 .
3. 由資訊處提供基本維護紀錄表項目,
維護合約得標廠商得完成表中所列項目, 並由使用者親自確認(簽署)每一維護項目是否完成, 維護紀錄表基本項目: a. 問題描述 b. 處理說明 c. 使用者簽結 【維修紀錄表項目可與資訊處討論維修紀錄表格式】
4. 雙方因根據本合約相關條款而相互知悉對方之專業技術,
業務機密及相 關文件, 須保證不洩露交付與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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