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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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修訂版本
一、什麼是B型肝炎帶原者
人體感染B型肝炎病毒後,如果病毒存留在肝臟和血液中,經血清檢查,可檢
出血中「B型肝炎表面抗原」,且持續六個月以上,就稱為帶原者。帶原者具有傳
染力,會經由血液或體液傳染給他人。在台灣地區,40歲以上幾乎有90%的人感染
過B型肝炎病毒,且約有15-20%的人為帶原者。
二、B型肝炎是如何傳染的
(1)垂直傳染:
帶原之母親經由胎盤或分娩時傳染給新生兒。
(2)水平傳染:
經由皮膚、粘膜的傷口,接觸到帶有B型肝炎病毒的血液及體內分泌物,或
輸入帶有B型肝炎病毒的血液及血液成份,或經由帶有B型肝炎病毒的針頭
、注射筒、手術、針灸、紋眉等器械感染。
三、感染B型肝炎有什麼症狀
多數沒有症狀,須經驗血,才能確定;有些會有腸胃不適、食慾不振、疲倦、
噁心、嘔吐等症狀,嚴重患者會出現茶色尿、黃疸。而帶原者不一定有肝炎症狀,
其病情之輕重須視感染者的年齡、性別、免疫力而定。
四、如何有效預防感染B型肝炎
(1)新生兒按時接受肝炎疫苗注射
(2)減少母子垂直感染
若母親為e抗原陽性的B型肝炎帶原者,新生兒除按時接受疫苗注射外,需
於出生24小時內注射免疫球蛋白。
(3)減少水平感染
避免不必要的輸血。
表面抗原陽性之帶原者不應捐血給別人。
避免不必要的打針、針灸、刺青等。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不與別人共用刮鬍刀、牙刷,以免刮破皮膚或
黏膜而被感染。
針灸針、手術用具等醫療器材要消毒完全。
使用無菌塑膠注射針筒,不能「只換針頭、不換針筒」。
五、B型肝炎帶原者應注意事項:
(1)帶原者要有正常規律的生活,注意飲食均衡,不喝酒,不熬夜。
(2)初次發現表面抗原陽性,應就醫確認是否為健康的帶原者,或是肝病患者
。若是健康的帶原者,六個月後必須再複檢一次,以確定表面抗原是否消失
或為慢性帶原者。若有其它肝病,應進一步檢查並早期診治。目前並無特效
藥治療B型肝炎,切勿自行亂服藥物增加肝臟負擔。
(3)B型肝炎與肝硬化、肝癌等病變相關性極高,B型肝炎帶原者罹患肝癌的機
率比一般人高很多倍。依台灣地區十大死亡原因統計資料,自民國七十一年
以來,癌症即躍居首位,其中肝癌居男性癌症死亡率第一位,亦居女性癌症
死亡率第二位,而肝癌初期幾乎沒有症狀,肝癌若發現得晚,很難治療,但
若及早發現,治療效果好。目前防治的方法只有從「早期診斷,早期治療」
著手。建議B型肝炎帶原者每半年至少追蹤檢查血中「甲型胎蛋白」含量一
次,每半年至一年作一次肝臟超音波檢查,以確保身體的健康。
資料來源: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