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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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治療師的倫理規範

台灣呼吸治療學會, 1999

身為呼吸照護之醫療專業人員,就個人與整體而言,呼吸治療師應致力於個人及整體專業最高標準之維護。本文闡述中華民國呼吸照護學會的每一位成員所應遵循的基本倫理與道德標準,當呼吸治療師在執行專業活動時,應遵行下列專業倫理的原則:

l 呼吸治療師應以醫學上可接受之方式從事醫療活動,且不得從事任何逾越其個人能力及醫師所給予之權限以外的醫療活動。

l 行為表現應專業、誠實及客觀,使同業及其他專業人員信賴。

l 呼吸治療師應時常增進其專業知識及技術,並確定能正確無誤的表現。

l 對於專業範疇內所指定的職責,呼吸治療師必須全力以赴執行個人能力所勝任的技術、操作步驟及功能,並注重效率;對於能力不足、從事非法或不道德行為的同業人員應勇於揭露。

l 竭盡所能地為病患服務。執行這些服務時能尊重服務對象之人權與尊嚴,提供照護時無任何差別待遇,不應以病患在社會及經濟上的地位或其健康問題而有所差別。

l 尊重並保護所服務病患之個人及法律所規範之人權,包括事先告知、同意書的簽定及拒絕治療的權利。

l 尊重病患的隱私權,絕不洩漏任何病患及家屬之個人資料,除非這是執行工作時必須的,或法律要求的。

l 呼吸治療師不得擅自洩露病患的資料,並應時常請教病患的主治醫師,以對病患的病情有進一步的瞭解。

l 呼吸治療師不得因病患之特別請求而收受病患所給予之酬金,且應避免涉及利益輸送的行為。

l 執行業務時,避免不當的、不必要的使用及浪費各項資源。

l 呼吸治療師應積極與其他的健康照護專業人員合作,參與各項社區及國家服務,為達到促進大眾健康及疾病的預防而努力。

l 呼吸治療師應該維護專業的尊嚴與榮譽,積極瞭解現行與呼吸照護相關之法令,遵循醫療法規所規範執行專業行為時應遵守之規定。

l 進行研究時遵循合理又合於科學的步驟及倫理規範。

l 經由改進方法和技術的有效性、實用性及增進成本效益,以促進整體醫療照護及呼吸照護專業的效率與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