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DS之臨床表徵
出自KMU Wiki
在2007年11月21日 (三) 11:57所做的修訂版本 (編輯) Black (對話 | 貢獻) (新頁面: ARDS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簡稱ARDS)這個醫學名詞近年在臨床醫療界,尤其在重症醫學領域中,相當引人注意,...) ←上一個 |
當前修訂版本 (2007年11月21日 (三) 11:59) (編輯) (撤銷) Black (對話 | 貢獻) |
||
第1行: | 第1行: | ||
- | + | ARDS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 | |
- |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簡稱ARDS)這個醫學名詞近年在臨床醫療界,尤其在重症醫學領域中,相當引人注意,其受重視程度不亞於敗血症,ARDS的死亡率仍然偏高,出現共同的臨床特徵,包括:急性缺氧性呼吸衰竭,胸部X光檢查顯示類似新生兒呼吸窘迫症(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之兩側肺部嚴重浸潤,缺氧情形對人工呼吸器所使用之吐氣末正壓(PEEP)治療有反應,但死亡率非常高。此後相同症候的病人經常被辨識出來,這一症候群便被統稱為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adult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簡稱ARDS),以有別於新生兒常見的呼吸窘迫症候群 | ||
+ | 胸腔內科 蔡忠榮 主治醫師(95年5月) | ||
- | + | ARDS一詞,最早由Dr. Ashbaugh在1967年提出(adult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中文譯為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後來在1994年,歐美學者針對ARDS開會討論,做出以下結論: | |
+ | (一)將ARDS的‘A’字由adult改為acute,即ARDS的全名為「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中文譯為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使用範圍不限於成人。 | ||
+ | (二)將ARDS統一訂定標準如下﹕(1)急性發作;(2)氧合指數(PaO2/FIO2)均小或等於200毫米汞柱;(3)胸部X光呈現兩側肺浸潤;(4)肺動脈楔壓若有測量,須小或等於18毫米汞柱,若無資料,則以臨床上無左心房高壓現象即可。 | ||
- | + |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病患的肺部變化源於廣泛性的肺泡微血管受損,使得內皮細胞間通透性增加,引發肺泡出血及水腫等現象,最後導致肺內死腔及分流增大,肺順應性與氧合狀況變差,而造成臨床上的呼吸窘迫。大致而言病理變化包含三期:滲出期(exudates),增昇期(proliferative),纖維期 (fibrosis)。最常見之病因以敗血症、肺炎、吸入性肺炎、大量輸血、胰臟炎……等疾病所引發。目前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病患死於呼吸衰竭的機率不高 (<5%),而大多死於敗血症或多重器官衰竭,死亡率約50%。對病人而言肺纖維程度也決定患者日後肺功能。 | |
+ | 雖然對此疾病之生理機轉已有較深入之了解,藥物治療上卻無重大進展。高劑量類固醇曾證實有效,但今年之大型研究已證實此方法無法有效降低死亡率。在呼吸器的使用上則有下列原則: | ||
+ | (一)盡快降低氧氣濃度以避免氧氣毒性。 | ||
- | + | (二)低潮氣量(6 ml/kg)之設定以維持高原氣道壓力(plateau)小於30-35釐米水柱,可有效減輕呼吸器對肺部造成的二次傷害(肺部過度通氣造成局部或全肺過度膨脹),及降低死亡率。 | |
- | + | (三)容許高血中二氧化碳(50 00毫米汞柱)。 | |
- | + | (四)吐氣末正壓(PEEP):增加功能性殘留容積及改善通氣血流灌注比例,進而增進肺部的氧合效果。 | |
+ | (五)其他呼吸治療方式 | ||
+ | (1)高頻通氣法(High frequency ventilation) | ||
- | + | (2)體外膜性氧合術(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 | |
- | + | (3)液態或部分液態通氣法(Liquid or partial liquid ventilation)。 | |
+ | |||
+ | (4)體態(Posture):以俯臥(prone)姿勢,可改善氧合狀況卻無法降低死亡率。 | ||
+ | |||
+ | (六)給予適當的鎮定劑與肌肉鬆弛劑以增進病人與呼吸器之協調性。 | ||
+ | |||
+ | 【回本期目錄】 | ||
<br> | <br> |
當前修訂版本
ARDS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
胸腔內科 蔡忠榮 主治醫師(95年5月)
ARDS一詞,最早由Dr. Ashbaugh在1967年提出(adult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中文譯為成人呼吸窘迫症候群。後來在1994年,歐美學者針對ARDS開會討論,做出以下結論:
(一)將ARDS的‘A’字由adult改為acute,即ARDS的全名為「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中文譯為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使用範圍不限於成人。
(二)將ARDS統一訂定標準如下﹕(1)急性發作;(2)氧合指數(PaO2/FIO2)均小或等於200毫米汞柱;(3)胸部X光呈現兩側肺浸潤;(4)肺動脈楔壓若有測量,須小或等於18毫米汞柱,若無資料,則以臨床上無左心房高壓現象即可。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病患的肺部變化源於廣泛性的肺泡微血管受損,使得內皮細胞間通透性增加,引發肺泡出血及水腫等現象,最後導致肺內死腔及分流增大,肺順應性與氧合狀況變差,而造成臨床上的呼吸窘迫。大致而言病理變化包含三期:滲出期(exudates),增昇期(proliferative),纖維期 (fibrosis)。最常見之病因以敗血症、肺炎、吸入性肺炎、大量輸血、胰臟炎……等疾病所引發。目前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病患死於呼吸衰竭的機率不高 (<5%),而大多死於敗血症或多重器官衰竭,死亡率約50%。對病人而言肺纖維程度也決定患者日後肺功能。
雖然對此疾病之生理機轉已有較深入之了解,藥物治療上卻無重大進展。高劑量類固醇曾證實有效,但今年之大型研究已證實此方法無法有效降低死亡率。在呼吸器的使用上則有下列原則:
(一)盡快降低氧氣濃度以避免氧氣毒性。
(二)低潮氣量(6 ml/kg)之設定以維持高原氣道壓力(plateau)小於30-35釐米水柱,可有效減輕呼吸器對肺部造成的二次傷害(肺部過度通氣造成局部或全肺過度膨脹),及降低死亡率。
(三)容許高血中二氧化碳(50 00毫米汞柱)。
(四)吐氣末正壓(PEEP):增加功能性殘留容積及改善通氣血流灌注比例,進而增進肺部的氧合效果。
(五)其他呼吸治療方式
(1)高頻通氣法(High frequency ventilation)
(2)體外膜性氧合術(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
(3)液態或部分液態通氣法(Liquid or partial liquid ventilation)。
(4)體態(Posture):以俯臥(prone)姿勢,可改善氧合狀況卻無法降低死亡率。
(六)給予適當的鎮定劑與肌肉鬆弛劑以增進病人與呼吸器之協調性。
【回本期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