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交易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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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如果你的家人被盜墓後,其骨骸被作為標本以賣售,會有甚麼感受?如果是自己過世後被盜墓會有什麼感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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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我們組內成員一致認為身為家屬會相當氣憤,且會採取法律告訴之行動,希望竊盜者以及所有相關的人皆要受到處罰與譴責,要能為家人討回公道。因為就我們大部分組員之信仰認為破壞死者的墓穴是對死者大不敬,似乎打擾親人的長眠,讓他受苦,這對家屬而言是很痛心的事,更遑論是家人的骨骸被拿去兜售,這更是對死者更大的羞辱,讓人很不能接受。與書中所有受害家屬一同比較,我們想我們的怒氣會是一樣的,不過對於找司法單位協助,於落後地區可能是沒效的,因為法律的制定已有漏洞,而被抓到的嫌犯總是與高層的人員有很好的關係,很快就被釋放,而且親人的骨骸更可能已經被輸往國外,沒有線索可以追蹤,於沒有援助資源的情況下,只剩失望無助的感受,也許死者的死亡帶來的傷痛尚未平息,卻又因為失去再一次受到打擊,讓人想像都覺得很難受。 | ||
+ | 自己如果死後被盜墓,第一個感覺是真的很不愉悅,可能是難過、生氣、驚訝。有人提出還會有不公平的感受,可能是因為家裡沒有足夠的錢可以葬在比較安全或有人看守的墓園,令人震驚的是,是否連死人都會因為貧富差距而有不同的待遇;有人認為真的很屈辱,自己已經死亡,什麼都不能帶走了,也不能留給後人什麼,僅剩的白骨,卻要遭受一些化學作用後,被其他人擺弄,如果有靈魂的話,看在自己眼裡,感覺很沒有尊嚴;有人則認為如果真的是因為要送往醫學院供學生學習,以精進他們的醫術的話,他覺得其實可能這是一件有價值的事,不過其希望是自己自願死後捐贈出去,而非被人以強迫非法的盜墓手段進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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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對醫學院的對知識研究的期盼為何?還有哪些犯罪是打著醫學名義而犯下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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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我們認為其實醫學院對於知識的研究無非都是想要幫助人們,能夠從病痛脫離,擁有健康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動機都是良善的,我們對於其的期盼是,期望其回到身為人的感受,如果知道能幫助研究推展的前提是讓許多許多人痛苦,或是壓榨弱勢人群的權利,就應當止步。也許為了能看到完整的骨頭或器官才能對人體有更好的認識,在實務上可能有幫助,不過可以再思考的是真的需要這麼多新骨骸嗎?也許實務上遇到的患者歧異性仍遠高於學院購置的標本,是否實地見習為更有效率與倫理上較可接受的方式?!而購買過程中如果知道有層層剝削的過程,務必不要向掮客購買,直接找尋賣方,這是我們期盼能減少剝削的手段。還有認知上的再檢視,醫療並非戰勝死亡,我們希望醫療能接受自己的限制;以及學習醫療知識是為了助人,而非賺錢為主要目的。 | ||
+ | 遺體器官捐贈是免費獲得器官的方式之一,而移植給對方時,會收取高額的經費,除了檢查費、手術費、照護費之外,是否有超收,若有不合理的收費可能就有詐騙錢財的疑慮;醫生與一些藥商或企業很熟識時,會習慣常購買其商品,並開給患者服用,一般而言,廠商會給予優惠,不過此時對患者收取的費用仍會一樣,且可能因為習慣開其廠商的產品,卻忽略患者可能對特定物質排斥,可能會引發嚴重的臨床反應,如此可能有詐騙錢財的疑慮,嚴重者可能會造成過失致死的後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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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如果你的妻子或妳無法排卵,你/妳會選擇體外授精或是代理孕母的方式傳宗接代?還是你/妳會選擇怎麼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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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起初有人認為如果要接受他人的卵子的話,會希望院方提供對方的資料,可以挑選好的基因,這是不錯的選擇,且最後還是放入體內並經過懷胎十月體會作為母親的感動;而對於代理孕母,組員沒有人同意,不僅是因為國內法律沒有通過,還有人認為這很像是丈夫與他人有通姦的感受,也有人對於將孩子抽離生母的身邊,對親生母親而言其實是很殘忍的行為,且未來若小孩子發現了事實,可能會希望見親生母親,可能會引起許多複雜的情緒,故大家沒有考慮這個選項。 | ||
+ | 且在看完此書之後,我們皆覺得無法接受有剝削過程存在的方式,故對於上述兩種方案,其實儘管再小心,可能機構方面會說謊,或因為對方真的缺錢,也會說她是真心想要捐贈或付出的,剝削的過程還是可能會有,故我們想,如果真的沒辦法,那就接受現況吧!無法生育小孩既是定局,盡情享受兩人世界也是不錯的選擇。也有人說可以養寵物;也有人會希望選擇領養,在看完此書後,我們可能無法完全預防人口販子與合法機構合作綁架幼兒,但是我們如果遇到如本書中第四張《家長會面》所提的案例:親生家庭為了尋求幼子而破產卻仍不願放棄希望,終於找到領養家庭碩,期望僅以朋友的身分與孩子聯繫,如果我們遇到此需求,我們決定不要像書中的領養父母拒絕,我們會接受,並與孩子做好溝通,讓孩子接受雙倍的疼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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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每個人都有參與實驗的經驗,對於服用藥物的實驗有什麼感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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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因為身為心理學系的學生會因為修課原因擔任受試者,且學校也常有其他系所或醫院提供有給錢或禮券或禮物的實驗,有一些人有參與過不同的實驗,不過組員們目前皆無人接受服用藥物的研究。可能是因為本系沒有接觸開藥,相對為認知的研究居多。不過我們對於成為服用藥物的受試者有一些擔心存在,因為我們曾經上過研究法、心理藥理的課程,可以想像藥物研究主要目的無非是最大服用量、服用副作用、人體效果等的研究,其實驗流程與假設也大略猜知一二,我們相信藥物在動物實驗上可能有一定的穩定性才得以進一步進行人體實驗,不過其仍存有風險。我們對於有風險的研究,多半抱持著恐懼的心態,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故即使受試者費用極高,我們也不願意嘗試,畢竟有可能會產生是不可逆的後果,如:截肢、器官衰竭的嚴重後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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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對於幹細胞的發展引發的倫理哲學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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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於本書提及幹細胞如果真的成功發展,可能可以製造出人供器官,以帶來許多益處,如:對人工器官不會有排斥性,甚至可以不用再購買器官,也許可以解決人體剝削交易鏈的現象等等,不過作者認為此技術還尚待進步,對於解決殘忍的交易現象還太遙遠。而我們就不討論作者提出的議題,我們關心的是真有一天幹細胞的技術已臻成熟,人工器官充斥在生活中,是否再更進步時,人工胚胎、胎兒,甚至是複製人就此產生?這是常被大家提起的倫理議題,儘管人們都以否定的態度說不會去做,然而當技術成熟,有人期望需要活體複製人作為器官的培植體時,是否還是會出現因為富者付的起金額,而有了相關的工廠產生?這樣的現實是否也是對生命的褻瀆與違反了自然的法則?我們組員討論到最後還是認為如果人們可以接受死亡的事實,不要為了掙扎生命而做出違反身為「人」的道德之行為,才是生命最重要的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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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對利他主義的反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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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書中提及許多概念,過去有學者提出購買人體資源不僅是危險的行為,也是剝削的行為,故為了解決這些現象,應該創造出完全以利他捐贈為基礎的體制(p.29),讓自願變成常規,故有許多法律明定購買人體是不對的行為。然而,我們認為這種利他主義是很脆弱的,如同書中舉的所有案例,所有掮客對消費者提出的口號是對方是自願捐贈的,然而彼此心中都明白這市場交易;而賣方心理知道自己是因為缺錢才會銷售自己的身體,並非為了別人好而做的,這種心甘情願的基礎並非為別人好,而是希望能賺取錢來養活自己,掮客更是完全捉住賣方的心情,才得以一再的利用足額但微薄的金錢壓榨賣方。我們知道理想的世界裡,沒有人會販賣或購買另一個人類,人體交易是人們對於他人的善意,但,我們存在的世界並沒有如此美好,人體交易只是包裝著偽善的交易。 | ||
+ | 有趣的是,其實當我們越早了解與接受我們是存在這樣的世界裡,意即我們明白彼此都存在人體市場之一環中,有可能是賣方,也可能是買方時,對於彼此的角色皆明白時,我們就越可以面對透明化的交易過程與資料,不需要再有假意的利他想法作為磨合媒介(越多的假的文書、對方背景故事、潛規則),我們相信越能改善現在的交易情況。簡言之,越明白人體商品的角色時,越能屏除利他主義的偽善,解決惡劣的剝削供應鏈了。 |
在2012年5月3日 (四) 23:43所做的修訂版本
目錄 |
一、作者簡介
史考特‧卡尼 (Scott Carney) 為調查記者,在印度地區居住及研究調查經驗長達十年之久。 於《連線》雜誌擔任特約編輯,所做的報導亦見於美國NPR、加拿大CBC、英國BBC、美國國家地理電視台等頻道,以及美國《瓊斯媽媽》、《快速企業》、《發現》、《外交政策》等雜誌。〈家長會面〉一文曾榮獲2010年培恩獎的新聞倫理獎。
二、本書摘要
1. 人體煉金術 此章節為作者描述其為何會投入相關人體市場之研究的緣由:作者曾教授大學民俗與語言學課程,帶領學生至印度進行研究學習時,一名學生過世,人們紛紛露面要求取得其肉體可利用的部分,使作者體會每一具屍體都有一位利害關係人,而此事件開啟其對國際人體交易的認識。
2. 人骨工廠
由印度西孟加拉邦一件盜墓竊取屍骨的案件,開始討論國際間骨骸的交易:由落後地區提供骨骸,送往國際著名的醫學院做為醫學標本,或做為僧侶的法器等,100顆頭顱於美國市場價值超過七萬美元。僅管地方立法禁止相關交易,由於市場需求大,對當地業者而言價格優渥,許多工廠關起門來,繼續進行相關加工處理,諷刺的是當地相關的加工技術發展地相當頂尖。
3. 腎臟探勘
由於國際間腎臟的需求量持續增加,窮人便把自己的器官作為換取金錢的資產。作者於海嘯難民營,又稱「腎臟村」,訪問許多婦女賣腎的情況,許多掮客起初答應以3000美元來購買其腎臟,但事實上僅支付750美元並消失匿跡,僅管婦人被欺騙生氣,然750美元對其生活有很大的幫助,仍會建議另一位婦人去賣腎(但極度缺乏術後照護),而事實上她們的腎臟會被接受者以14000美元進行移植手術(由於第一世界的法律明禁進行器官交易,且換腎金額相當大,故其選擇至小城市進行便宜的手術,變相的刺激此惡劣的供應鏈發展)。
4. 家長會面
馬來西亞社福中心涉及100多件綁架案,將綁架來的幼兒以孤兒身分轉介至國際領養系統,牟取十萬美元之仲介費。一般而言,若機構提供之文件看來有效,美國領養機構便不會再深入探查,便造就為數不少的相似機構肆無忌憚地繼續拐騙幼兒進行交易。而作者親身接觸其中一個受害家庭,其家庭花光所有積蓄為了尋找被綁架的么子,其家人的心碎與貧困的生活讓人於心不忍,然而令人難過的是,儘管找尋到國外的領養家庭,對方也不願意搭起橋梁,送還兒童。
5. 聖母懷胎
全球生育產業在越發嚴重的不孕現象之背景下蓬勃發展,在賽普勒斯不缺乏捐卵者與成功發展生產服務後,以捐贈卵子的名義,進行賣售之卵子行為,現已成為全球卵子貿易中心。然而施打大量的賀爾蒙會對捐贈者帶來極危險的副作用,許多婦女因此差點死在診所內,僅管如此,缺乏金錢的弱勢與渴望胎兒的家庭,不同的欲望交互作用,持續地挑戰著法律與生育倫理道德的極限。
6. 嬰到付現
印度診所的代理孕母在懷孕過程中被隔離至其診所的宿舍,受到嚴密的監看,生產時多採用剖腹產。無法承擔美國的代孕制度,而至印度診所的求子夫妻會支付14000美元,代理孕母可賺得約6000美元。診所多堅稱婦女提供子宮是出自幫助的心態而非她們需要錢,然而事實卻是相反的。其中牽涉許多人權議題,無法決定被植入的胚胎數、產子方式、其究竟是作為容器,還是在工作、對孩子的情感被漠視等等,然而婦女為了賺取金錢,被剝奪了這些權力,所有決定全由診所決定了算。
7. 血錢
在印度邊境當地坐擁充裕血庫的醫院,全賴於購買附近的血液工廠綁架健康男子,強行抽取過量的血液而得之的。有些受害者瀕臨死亡邊緣,皮膚蒼白、因脫水而皮膚發皺、血紅素極度缺乏,受害者快死亡時則被送往郊區丟棄,任其死活。而作者說明目前全球捐血體制相當脆弱,若遭遇血荒時,血液工廠極有可能出現,再加上醫院若沒有把關來源的話,很可能會放任這種犯罪現象成長。
8. 臨床勞工白老鼠
作者分享自己實際參與研發新藥物的研究經驗,後來因為藥物副作用或其他原因被辭退受試者身分,並收到較少的受試者經費。探討於新藥品實驗雖然提供高額的受試者經費,然而其危險性是沒有人可以保證的,雖然他們是自願作為受試者,不過作者提示這也是一種交易行為。記述其它對於不安全之臨床實驗所帶來的負面結果,如:嘗試新藥導致多重器官衰竭而截肢、印度的婦人接受環巴胺不孕療法的藥物後,產下獨眼畸形兒等案例。
9. 長生不老的承諾
作者提示目前是手術的黃金時代,動手術不再是天方夜譚,而是救命良方,卻因為資源不足而存有從他人身體剝奪器官等現象,有人認為若幹細胞之研究成功,未來可能可以製造出人工器官,可以阻止非法人體組織市場。然而目前這項技術仍面臨多項重大挑戰,有待克服之外,我們看待人體是否變成人工產物,並非再是天然物?對於不確定的未來,作者傾向於探究現在市場供應鏈的真正狀況,以求解決方法。
10. 黑金
描述在印度廟宇之剃髮中心,信徒會自願接受剃髮,然而剃下來的頭髮會被收集送往拍賣台,產值高達五億美元,收入會被作為廟宇修建的基金。雖然是以謙恭和利他心態而剪下的頭髮,最後卻進入美國,成為極具市場,增加魅力的飾品。
三、佳句摘錄
『人體不應該只是備用零件的集合體』(笛姆斯,p.30)
『父母親為了獲得這樣的孩子,什麼事都願意做。而捐卵者為了能拿到合理的價格,也什麼都願意做。』(p.175)
『如果我們想要活在人命無價且某種程度上是人人平等的世界裡,那麼就不能將市場奉為圭臬,藉以判定哪些人有權力利用別人的身體。』(p.258)
四、心得感想
在閱讀進行前,我們都被書的標題給震懾住,為了作者即將展現於我們面前的旅程感到驚悚。從遠古時代人就有以物易物的行為,以交換生存必需品,隨著生活豐裕,開始產生制度,尤其是金錢制度,開始更廣泛的交易。可怕的是當醫療科技發達後,人們對於生存的欲望更加的執著,隱藏於欲望之下所做的行為是更加的血腥與殘暴。當人的一部分被放到所謂的交易市場上,人們會被迫看到令人難以接受且不道德的吃人現象,然而需要者總是矇蔽眼與耳,衷於自我地追求幸福。
本書提及十個關於人體市場的商品,於每個章節開始前使用一張照片簡介,帶給讀者們難以抹滅的印象,似乎感受到當下的冷冽時空、絕望感受,翻開至下一頁的動作變得相當沉重,甚至連心中都感到抗拒,不忍卒睹。作者為我們揭示表面上供需市場:人體需求市場的廣大與商品的資源;而背後潛伏著層層剝削的供應鏈,由最低層的賣家,至最上層的可能是醫護人員或行政管理人員。
我們認為作者書中所描述之「新的食人主義」是雙關語,不僅意指等著器官接受、領養兒童、等著代理孕母產下嬰兒的需求者,對提供相關「人的商品」的人進行吞食行為;更主要強調的是,因為世界貧富差距大,窮苦人們為了改善生活,賤賣其健康,只得到了跟其提供的商品不合的少許金錢,卻無法提出抗議,甚至能滿足於微薄的收入,這是讓我們感到十分痛心與不公的事情。而不可原諒的中間掮客剝削可憐的賣方,以及上層消費者則為了自己,可以選擇至較便宜與較方便執行交易的地方,對於人體可以進行殺價、比較價格的行為,真的讓人難以接受,皆對賣方的身體與金錢都蠶食鯨吞殆盡,相當地殘酷,嚴重忽略人體的神聖性,只為滿足自己的貪慾。
於此交易鏈中,我們發現賣方,或稱為被壓榨的一方主要是缺乏金錢、沒有地位的弱勢人群,如:貧民窟的居民、難民村中的婦女等,因為現實壓力走投無路,只好來到人體市場。印度運動人士馬利亞‧瑟文說:『在印度境內其它地方,人們在說著要去馬來西亞或美國的時候,眼裡都閃爍著希望的光芒;但海嘯難民安置區的人,眼裡閃爍著希望的當下,卻是在說著要去賣腎的事。』
起初,我們完全無法了解這句話要表達的意思,所謂的希望不是美好生活的期待,怎麼身體的缺損能成為希望?同樣是為了未來、生活、賺取錢的機會,對於更貧窮的村落所看到的是錢的重量。賣腎後所能換取兩萬多台幣,此僅拿到原本說好的四分之一,確實能緩和經濟壓力,對於其而言,能簡單快速取得現金比甚麼都重要,因為他們的生活已經極度匱乏。無奈的是,他們不會意會到她們連健康與內臟一起廉價出售,生活的壓力使她們僅能考量到短暫的利益,這正是在貧民窟的人們心中的吶喊,連今天的溫飽都顧不了了,明天在哪裡重要嗎?故不管出售價格多麼低額,需要錢的人仍會願意賣,這樣殘酷的價值衝擊著我們,也解釋為何這樣血淋淋的交易依然興盛。
由於作者是以實際調查而獲得之證據作為書寫基礎,而其主要是在印度進行追蹤調查,故有時相關文章會集中在描述某國家或鄉里的現象,不過我們認為讀者們應該注意的是,作者並非單一指出某個地點,而是提示我們這個現象是國際問題,並非沒有提及的地區是完全無關的,每個國家都有人捐血、器官捐贈與器官移植,每個國家都有加害人與受害者。故每個人都必須深思每個抉擇背後的供應鏈為何,且該思索自己該如何跳脫出來,為一個破碎的家庭負責,也為自己生存的倫理找到一個出口。
我們在閱讀中發現許多先進國家都有訂立禁止器官交易、人口交易的法律,而合法的交易則是需要巨額的金費才得以進行,故需求者傾向找到便宜又快速的地方,如印度等落後地區。其實這些較落後的地區並非沒有制訂相關法律,而是在執行上總有包庇或執行不徹底,因為相關執行人員有時也能分一杯羹;然而當法律皆嚴格禁止時,黑市交易又會猖獗盛行。故我們想這不僅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了,而是身為一個人都必須重新檢視自己對於人體的概念、價值觀、經濟學、以及獨特性,惟有矯正偏差的概念才有可能在這沒有正義道德的混亂國際貿易互動中,找回人性關懷。
在書中作者建議最主要的解決方法:讓交易過程透明化,使接受者知道器官或是孩童等人體部分是來自於何人或何處,而因此深刻體悟到自己的需求是來自於某個人的犧牲,了解這場交易不是一般的交易,於認知上人類的道德觀念會被激發運作,進而產生感謝人體部位的來源之情感,不能接受這場交易的公平性受到損害,故剝削的現象可能可以改善。
另外,我們認為接受死亡也許才是最根本的方式。根據研究與報導,我們可以知道即使是接受器官捐贈後,人體並非馬上就根治,幾年過後仍會有器官衰敗的現象,可能還是會需要再接受治療或再移植,也可能離死亡關頭不會太遙遠;而幹細胞等製造人工器官之救命技術卻又尚未成熟,寄望於未定數是不切實際的做法。我們想到在醫學不發達的年代,其實人們根本不會考慮器官市場的事,也不會為了延長壽命進行許多插管等之治療,這些現象都是在醫學發達的現代才有的奢侈困擾,是否這種掙扎,違反的自然的發展?
如果人們懂得人生會有終點,也願意接受與面對終點,其實人體市場就會崩解,因為不需要再為了市場提高供應量,也不需要再因此去剝削可憐的提供者。將需求降為零的時候,需求無足輕重時,便不需要供應了。因此我們想「尊重」,是人類最後必須回到的原點,尊重生命,尊重自己與他人的完整性,人體不再被視為一懂商品,不是利用與被利用的物質,在彼此關係中多一點人性關懷,才能造就世界的公平正義。
五、問題討論
1. 如果你的家人被盜墓後,其骨骸被作為標本以賣售,會有甚麼感受?如果是自己過世後被盜墓會有什麼感受?
A:我們組內成員一致認為身為家屬會相當氣憤,且會採取法律告訴之行動,希望竊盜者以及所有相關的人皆要受到處罰與譴責,要能為家人討回公道。因為就我們大部分組員之信仰認為破壞死者的墓穴是對死者大不敬,似乎打擾親人的長眠,讓他受苦,這對家屬而言是很痛心的事,更遑論是家人的骨骸被拿去兜售,這更是對死者更大的羞辱,讓人很不能接受。與書中所有受害家屬一同比較,我們想我們的怒氣會是一樣的,不過對於找司法單位協助,於落後地區可能是沒效的,因為法律的制定已有漏洞,而被抓到的嫌犯總是與高層的人員有很好的關係,很快就被釋放,而且親人的骨骸更可能已經被輸往國外,沒有線索可以追蹤,於沒有援助資源的情況下,只剩失望無助的感受,也許死者的死亡帶來的傷痛尚未平息,卻又因為失去再一次受到打擊,讓人想像都覺得很難受。
自己如果死後被盜墓,第一個感覺是真的很不愉悅,可能是難過、生氣、驚訝。有人提出還會有不公平的感受,可能是因為家裡沒有足夠的錢可以葬在比較安全或有人看守的墓園,令人震驚的是,是否連死人都會因為貧富差距而有不同的待遇;有人認為真的很屈辱,自己已經死亡,什麼都不能帶走了,也不能留給後人什麼,僅剩的白骨,卻要遭受一些化學作用後,被其他人擺弄,如果有靈魂的話,看在自己眼裡,感覺很沒有尊嚴;有人則認為如果真的是因為要送往醫學院供學生學習,以精進他們的醫術的話,他覺得其實可能這是一件有價值的事,不過其希望是自己自願死後捐贈出去,而非被人以強迫非法的盜墓手段進行。
2. 對醫學院的對知識研究的期盼為何?還有哪些犯罪是打著醫學名義而犯下的?
A:我們認為其實醫學院對於知識的研究無非都是想要幫助人們,能夠從病痛脫離,擁有健康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動機都是良善的,我們對於其的期盼是,期望其回到身為人的感受,如果知道能幫助研究推展的前提是讓許多許多人痛苦,或是壓榨弱勢人群的權利,就應當止步。也許為了能看到完整的骨頭或器官才能對人體有更好的認識,在實務上可能有幫助,不過可以再思考的是真的需要這麼多新骨骸嗎?也許實務上遇到的患者歧異性仍遠高於學院購置的標本,是否實地見習為更有效率與倫理上較可接受的方式?!而購買過程中如果知道有層層剝削的過程,務必不要向掮客購買,直接找尋賣方,這是我們期盼能減少剝削的手段。還有認知上的再檢視,醫療並非戰勝死亡,我們希望醫療能接受自己的限制;以及學習醫療知識是為了助人,而非賺錢為主要目的。
遺體器官捐贈是免費獲得器官的方式之一,而移植給對方時,會收取高額的經費,除了檢查費、手術費、照護費之外,是否有超收,若有不合理的收費可能就有詐騙錢財的疑慮;醫生與一些藥商或企業很熟識時,會習慣常購買其商品,並開給患者服用,一般而言,廠商會給予優惠,不過此時對患者收取的費用仍會一樣,且可能因為習慣開其廠商的產品,卻忽略患者可能對特定物質排斥,可能會引發嚴重的臨床反應,如此可能有詐騙錢財的疑慮,嚴重者可能會造成過失致死的後果。
3. 如果你的妻子或妳無法排卵,你/妳會選擇體外授精或是代理孕母的方式傳宗接代?還是你/妳會選擇怎麼做?
A:起初有人認為如果要接受他人的卵子的話,會希望院方提供對方的資料,可以挑選好的基因,這是不錯的選擇,且最後還是放入體內並經過懷胎十月體會作為母親的感動;而對於代理孕母,組員沒有人同意,不僅是因為國內法律沒有通過,還有人認為這很像是丈夫與他人有通姦的感受,也有人對於將孩子抽離生母的身邊,對親生母親而言其實是很殘忍的行為,且未來若小孩子發現了事實,可能會希望見親生母親,可能會引起許多複雜的情緒,故大家沒有考慮這個選項。
且在看完此書之後,我們皆覺得無法接受有剝削過程存在的方式,故對於上述兩種方案,其實儘管再小心,可能機構方面會說謊,或因為對方真的缺錢,也會說她是真心想要捐贈或付出的,剝削的過程還是可能會有,故我們想,如果真的沒辦法,那就接受現況吧!無法生育小孩既是定局,盡情享受兩人世界也是不錯的選擇。也有人說可以養寵物;也有人會希望選擇領養,在看完此書後,我們可能無法完全預防人口販子與合法機構合作綁架幼兒,但是我們如果遇到如本書中第四張《家長會面》所提的案例:親生家庭為了尋求幼子而破產卻仍不願放棄希望,終於找到領養家庭碩,期望僅以朋友的身分與孩子聯繫,如果我們遇到此需求,我們決定不要像書中的領養父母拒絕,我們會接受,並與孩子做好溝通,讓孩子接受雙倍的疼愛。
4. 每個人都有參與實驗的經驗,對於服用藥物的實驗有什麼感受?
A:因為身為心理學系的學生會因為修課原因擔任受試者,且學校也常有其他系所或醫院提供有給錢或禮券或禮物的實驗,有一些人有參與過不同的實驗,不過組員們目前皆無人接受服用藥物的研究。可能是因為本系沒有接觸開藥,相對為認知的研究居多。不過我們對於成為服用藥物的受試者有一些擔心存在,因為我們曾經上過研究法、心理藥理的課程,可以想像藥物研究主要目的無非是最大服用量、服用副作用、人體效果等的研究,其實驗流程與假設也大略猜知一二,我們相信藥物在動物實驗上可能有一定的穩定性才得以進一步進行人體實驗,不過其仍存有風險。我們對於有風險的研究,多半抱持著恐懼的心態,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故即使受試者費用極高,我們也不願意嘗試,畢竟有可能會產生是不可逆的後果,如:截肢、器官衰竭的嚴重後果。
5. 對於幹細胞的發展引發的倫理哲學看法?
A:於本書提及幹細胞如果真的成功發展,可能可以製造出人供器官,以帶來許多益處,如:對人工器官不會有排斥性,甚至可以不用再購買器官,也許可以解決人體剝削交易鏈的現象等等,不過作者認為此技術還尚待進步,對於解決殘忍的交易現象還太遙遠。而我們就不討論作者提出的議題,我們關心的是真有一天幹細胞的技術已臻成熟,人工器官充斥在生活中,是否再更進步時,人工胚胎、胎兒,甚至是複製人就此產生?這是常被大家提起的倫理議題,儘管人們都以否定的態度說不會去做,然而當技術成熟,有人期望需要活體複製人作為器官的培植體時,是否還是會出現因為富者付的起金額,而有了相關的工廠產生?這樣的現實是否也是對生命的褻瀆與違反了自然的法則?我們組員討論到最後還是認為如果人們可以接受死亡的事實,不要為了掙扎生命而做出違反身為「人」的道德之行為,才是生命最重要的原則。
6. 對利他主義的反思。
A:書中提及許多概念,過去有學者提出購買人體資源不僅是危險的行為,也是剝削的行為,故為了解決這些現象,應該創造出完全以利他捐贈為基礎的體制(p.29),讓自願變成常規,故有許多法律明定購買人體是不對的行為。然而,我們認為這種利他主義是很脆弱的,如同書中舉的所有案例,所有掮客對消費者提出的口號是對方是自願捐贈的,然而彼此心中都明白這市場交易;而賣方心理知道自己是因為缺錢才會銷售自己的身體,並非為了別人好而做的,這種心甘情願的基礎並非為別人好,而是希望能賺取錢來養活自己,掮客更是完全捉住賣方的心情,才得以一再的利用足額但微薄的金錢壓榨賣方。我們知道理想的世界裡,沒有人會販賣或購買另一個人類,人體交易是人們對於他人的善意,但,我們存在的世界並沒有如此美好,人體交易只是包裝著偽善的交易。
有趣的是,其實當我們越早了解與接受我們是存在這樣的世界裡,意即我們明白彼此都存在人體市場之一環中,有可能是賣方,也可能是買方時,對於彼此的角色皆明白時,我們就越可以面對透明化的交易過程與資料,不需要再有假意的利他想法作為磨合媒介(越多的假的文書、對方背景故事、潛規則),我們相信越能改善現在的交易情況。簡言之,越明白人體商品的角色時,越能屏除利他主義的偽善,解決惡劣的剝削供應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