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PAP注意事項

出自KMU Wiki

(修訂版本間差異)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在2007年11月21日 (三) 12:01所做的修訂版本 (編輯)
Cutesunny (對話 | 貢獻)
(新頁面: 使用BiPAP的相關注意事項<br>壹、 可能造成慢性進行性呼吸衰竭的原因:<br>一、神經肌肉疾病<br>1. 多發性硬化症<br>2. 脊髓灰質炎<br>3. 肌脊髓...)
←上一個
在2008年12月21日 (日) 23:58所做的修訂版本 (編輯) (撤銷)
97760057 (對話 | 貢獻)

下一個→
第1行: 第1行:
-使用BiPAP的相關注意事項<br>壹、 可能造成慢性進行性呼吸衰竭的原因:<br>一、神經肌肉疾病<br>1. 多發性硬化症<br>2. 脊髓灰質炎<br>3. 肌脊髓性脊髓側索硬化症<br>二、 胸廓變形、侷限型疾病或障礙<br>1. 脊柱後側彎<br>2. 肺纖維性疾病<br>3. 肺炎<br>4. 肋膜病變<br>5. 胸擴整形術後<br>6. 手術後<br>7. 胸壁疾病<br>三、 阻塞性呼吸中止症候群<br>四、 肥胖所導致的換氣過低症<br>五、 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br>1. 肺氣腫<br>2. 哮喘<br>3. 支氣管炎<br>4. 囊性纖維化<br>5. 支氣管擴張症<br>六、 不明原因引起的換氣過低症+非侵入性正壓呼吸器-BIPAP<br>定義<br>非侵入性正壓呼吸器,係利用電力驅動壓縮機或風扇,形成連續性氣流供應所設定的吸氣壓力與維持吐氣末正壓,已達到病人的需求,所有非侵入型正壓呼吸器均不需要高壓氣體來源,亦無法提供較高的氧氣,大部份單一管路氣體供應系統,不需要一個真正分隔吸吐的吐氣辦膜,因此可能會造成病人吐出的氣體再度被吸入。<br> 非侵入性正壓呼吸器,所設定的吸氣壓力(Inspiratory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加在吐氣正壓(Expiratory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之上,真正供給病人的壓力必須扣除吐氣正壓。<br>使用BiPAP的相關注意事項<br>壹、 可能造成慢性進行性呼吸衰竭的原因:<br>一、神經肌肉疾病<br>1. 多發性硬化症<br>2. 脊髓灰質炎<br>3. 肌脊髓性脊髓側索硬化症<br>二、 胸廓變形、侷限型疾病或障礙<br>1. 脊柱後側彎<br>2. 肺纖維性疾病<br>3. 肺炎<br>4. 肋膜病變<br>5. 胸擴整形術後<br>6. 手術後<br>7. 胸壁疾病<br>三、 阻塞性呼吸中止症候群<br>四、 肥胖所導致的換氣過低症<br>五、 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br>1. 肺氣腫<br>2. 哮喘<br>3. 支氣管炎<br>4. 囊性纖維化<br>5. 支氣管擴張症<br>六、 不明原因引起的換氣過低症
-貳、 使用BiPAP的禁忌症<br>一、 易嘔吐者<br>二、 腹部手術後<br>三、 急性心肌梗塞及不穩定型心絞痛者<br>四、 血液動力學不穩定者<br>五、 氣道分泌物過多者<br>六、 臉部骨折或有外傷<br>七、 嚴重腹賬者<br>八、 意識不清或合作度不佳者+貳、 使用BiPAP的禁忌症<br>一、 易嘔吐者<br>二、 腹部手術後<br>三、 急性心肌梗塞及不穩定型心絞痛者<br>四、 血液動力學不穩定者<br>五、 氣道分泌物過多者<br>六、 臉部骨折或有外傷<br>七、 嚴重腹賬者<br>八、 意識不清或合作度不佳者<br>九、 呼吸停止者
-參、 使用BiPAP時之臨床評估<br>一、 呼吸肌肉的運動狀態:輔助肌的使用與否、橫膈肌的運動狀態<br>二、 呼吸次數<br>三、 胸廓的可動性及肺活量的大小,來評估肋間肌功能以及呼吸機械性能。<br>四、 心血管狀態:心跳血壓或心輸出量的觀察。<br>五、 意識狀態:是否嗜睡、疲勞。<br>六、 動脈血液氣體分析+參、相對禁忌症<br>一. 過度焦慮不安者<br>二. 過度肥胖體重大於130公斤<br>三. 分泌物濃稠四.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
-肆、 動脈血液氣體分析標準值<br>一、 PH:7.35-7.45<br>二、 PaCO2:35-45mmHg<br>三、 PaO2:80-100mmHg<br>四、 HCO3:22-26mmol/L<br>五、 SaO2>90﹪:降低代表血紅素在組織中釋放的氧氣量減少+肆、 使用BiPAP時之臨床評估<br>一、 呼吸肌肉的運動狀態:輔助肌的使用與否、橫膈肌的運動狀態<br>二、 呼吸次數<br>三、 胸廓的可動性及肺活量的大小,來評估肋間肌功能以及呼吸機械性能。<br>四、 心血管狀態:心跳血壓或心輸出量的觀察。<br>五、 意識狀態:是否嗜睡、疲勞。<br>六、 動脈血液氣體分析
 + 
 +伍、 效果評估<br>一、 病人呼吸困難症狀在1-2小時得到緩解<br>二、 病人減少呼吸肌輔助使用<br>三、 能改善二氧化碳的排除。
 + 
 +陸、 危險/合併症<br>一、 和介面相關的合併症:1. 鼻式面罩:病人長期使用可能壓傷鼻樑造成壓瘡2. 全罩式面罩:病人嘔吐時,可能造成吸入性肺炎3. 咬嘴:對嘴巴有過敏反應<br>二、 氣流及壓力引起的合併症:1. 鼻竇部位疼痛不適2. 口腔鼻腔乾燥3. 胃部脹氣4. 眼睛受刺激<br>三、 無法持續使用:1. 耐受力不足2. 呼吸相關問題(漏氣..)<br>四、 對心肺功能的影響:1. 影響心臟的填充力,降低心輸出量及血壓2. 可能會引起氣胸與肺炎,但機率比侵入性正壓性呼吸器小。
 + 
 +柒 、動脈血液氣體分析標準值<br>一、 PH:7.35-7.45<br>二、 PaCO2:35-45mmHg<br>三、 PaO2:80-100mmHg<br>四、 HCO3:22-26mmol/L<br>五、 SaO2>90﹪:降低代表血紅素在組織中釋放的氧氣量減少
{|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1" width="200" border="1" {|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1" width="200" border="1"

在2008年12月21日 (日) 23:58所做的修訂版本

非侵入性正壓呼吸器-BIPAP
定義
非侵入性正壓呼吸器,係利用電力驅動壓縮機或風扇,形成連續性氣流供應所設定的吸氣壓力與維持吐氣末正壓,已達到病人的需求,所有非侵入型正壓呼吸器均不需要高壓氣體來源,亦無法提供較高的氧氣,大部份單一管路氣體供應系統,不需要一個真正分隔吸吐的吐氣辦膜,因此可能會造成病人吐出的氣體再度被吸入。
非侵入性正壓呼吸器,所設定的吸氣壓力(Inspiratory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加在吐氣正壓(Expiratory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之上,真正供給病人的壓力必須扣除吐氣正壓。
使用BiPAP的相關注意事項
壹、 可能造成慢性進行性呼吸衰竭的原因:
一、神經肌肉疾病
1. 多發性硬化症
2. 脊髓灰質炎
3. 肌脊髓性脊髓側索硬化症
二、 胸廓變形、侷限型疾病或障礙
1. 脊柱後側彎
2. 肺纖維性疾病
3. 肺炎
4. 肋膜病變
5. 胸擴整形術後
6. 手術後
7. 胸壁疾病
三、 阻塞性呼吸中止症候群
四、 肥胖所導致的換氣過低症
五、 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1. 肺氣腫
2. 哮喘
3. 支氣管炎
4. 囊性纖維化
5. 支氣管擴張症
六、 不明原因引起的換氣過低症

貳、 使用BiPAP的禁忌症
一、 易嘔吐者
二、 腹部手術後
三、 急性心肌梗塞及不穩定型心絞痛者
四、 血液動力學不穩定者
五、 氣道分泌物過多者
六、 臉部骨折或有外傷
七、 嚴重腹賬者
八、 意識不清或合作度不佳者
九、 呼吸停止者

參、相對禁忌症
一. 過度焦慮不安者
二. 過度肥胖體重大於130公斤
三. 分泌物濃稠四. 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

肆、 使用BiPAP時之臨床評估
一、 呼吸肌肉的運動狀態:輔助肌的使用與否、橫膈肌的運動狀態
二、 呼吸次數
三、 胸廓的可動性及肺活量的大小,來評估肋間肌功能以及呼吸機械性能。
四、 心血管狀態:心跳血壓或心輸出量的觀察。
五、 意識狀態:是否嗜睡、疲勞。
六、 動脈血液氣體分析

伍、 效果評估
一、 病人呼吸困難症狀在1-2小時得到緩解
二、 病人減少呼吸肌輔助使用
三、 能改善二氧化碳的排除。

陸、 危險/合併症
一、 和介面相關的合併症:1. 鼻式面罩:病人長期使用可能壓傷鼻樑造成壓瘡2. 全罩式面罩:病人嘔吐時,可能造成吸入性肺炎3. 咬嘴:對嘴巴有過敏反應
二、 氣流及壓力引起的合併症:1. 鼻竇部位疼痛不適2. 口腔鼻腔乾燥3. 胃部脹氣4. 眼睛受刺激
三、 無法持續使用:1. 耐受力不足2. 呼吸相關問題(漏氣..)
四、 對心肺功能的影響:1. 影響心臟的填充力,降低心輸出量及血壓2. 可能會引起氣胸與肺炎,但機率比侵入性正壓性呼吸器小。

柒 、動脈血液氣體分析標準值
一、 PH:7.35-7.45
二、 PaCO2:35-45mmHg
三、 PaO2:80-100mmHg
四、 HCO3:22-26mmol/L
五、 SaO2>90﹪:降低代表血紅素在組織中釋放的氧氣量減少

age PaO2 PaCO2
20 84-95 33-47
30 81-92 33-47
40 78-90 33-47
50 75-87 33-47
60 72-84 33-47
70 70-81 33-47

 
動脈血液氣體分析各分壓與年齡之關係

※若為高碳酸血症之患者,則PaCO2值因人而異,可以參考病人本身的檢驗值做為調整設定之依據。

伍、 插管標準
若符合下列一項主要標準或兩項次要標準,即應停用BiPAP立即插管治療:
一、 主要標準:
1. 呼吸性酸中毒(PH<7.35且PaCO2>45mmHg)
2. 動脈血氧低下症(使用FiO2>50%時,SaO2<90%)
二、 次要標準:
1. 和拔管時比較呼吸速率增加20%以上,或任何病人RR>35bpm。
2. 呼吸肌肉出現疲勞情形(使用呼吸輔助肌或吸氣期間腹部用力)。
3. 出現嚴重呼吸困難。
4. 咳痰功能不佳。

立即插管標準:出現緊急病況如,昏迷、呼吸停止、心跳停止、嚴重低血壓